关于安徽盈创石化检修安装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分公司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调查报告

关于安徽盈创石化检修安装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分公司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调查报告
    2016年5月30日,我局接到信访件称:安徽盈创石化检修安装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分公司任用无安全资质的人员做安全员。5月31日,惠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大亚湾分局(以下称大亚湾安监分局)执法人员对安徽盈创石化检修安装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分公司惠炼项目部进行核查,检查发现该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没有取得从业资格证,确认该公司存在安排没有资质的人员担任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大亚湾安监分局对徽盈创石化检修安装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分公司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立案(立案号:(惠湾)安监管立〔2016〕03号),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
    安徽盈创石化检修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惠州大亚湾分公司(下称盈创公司),负责人:舒世政;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31528700XD;成立时间为2014年10月23日;经营范围:承接总公司的业务联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安徽盈创石化检修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柒仟壹佰玖拾玖万贰仟叁佰圆整,法定代表人:吴晓隆;属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340800000034296(1-1);属建筑类企业;成立时间为2000年11月16日;经营范围: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叁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A1、A2级压力容器及非标设备设计、制造;石油化工及电站装置检修保运;GB1、GB2和GC2级压力管道安装;1级锅炉维修;2级固定式压力容器维修等。
盈创公司系安徽盈创石化检修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属分公司,主要承担中海油惠州炼化分公司公用工程系统生产装置的运行和保运工作,属建筑施工类企业。
    二、违法事实证据
    (一)盈创公司出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及资质;
    (二)盈创公司提供的经理舒世政、生产经理张立新的任命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和该公司由张立新审核、舒世政审批的盈创公司惠炼项目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证明张立新、甄望青为盈创公司惠炼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的事实;
    (三)大亚湾安监分局5月31日对盈创公司检查作出的《现场检查记录》,证明盈创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从业资格证的事实;
    (四)对盈创公司经理舒世政、生产经理张立新、安全管理人员甄望青和汪昕昕等的询问笔录,证明盈创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从业资格证的事实。
    三、违法事实及处理意见
    违法事实:安徽盈创石化检修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惠州大亚湾分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生产经理张立新、安全管理人员甄望青)未取得安全从业资格证担任公司安全管理岗位的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的规定。  

    处理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的规定,结合《安全生产行政出发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建议对安徽盈创石化检修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惠州大亚湾分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生产经理张立新、安全管理人员甄望青)未取得安全从业资格证的情况,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并处叁万元人民币(¥30,000)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