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润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10·11”一般操作平台坍塌事故

事故经过:2018年10月11日6:00左右,木工朱为峰和周凤珍到54#楼13层安装顶板模板,木工王绍平到12层准备将立柱用的模板吊到13层。木工班组带班长王和发安排王绍平先协助朱为峰吊装西单元的电梯井操作平台,于是周凤珍继续安装顶板模板。8:00左右,王和发用对讲机通知塔吊司机准备“吊电梯井”,还通知了信号工钟宋君到现场来指挥塔吊。朱为峰和王绍平随后进入电梯井操作平台,等待将塔吊吊绳上的吊钩挂到平台上。因塔吊司机高林青看不到作业现场,其听从王和发的指挥将吊绳放到电梯井中。朱为峰先抓到吊绳,王绍平也随后抓到。当王绍平刚碰到吊勾时就感觉到操作平台在慢慢下沉,就跟王和发说“老王,脚手板在下沉”,刚说完,操作平台发生坍塌坠落,王绍平随同操作平台冲破下方每2层设置的硬隔离坠落至电梯井一楼地面。操作平台坠落时,朱为峰抓住塔吊的吊绳,没有随平台一同坠落。王和发现此情形立即指挥高林青向上吊,十多秒后,吊绳从电梯井内吊出,高林青看到朱为峰正抓着吊绳。他立即操作塔吊将吊绳向边上移,但是随后朱为峰也从电梯井坠落下去,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64万余元。

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1.电梯井操作平台严重超载导致坍塌。按照项目部编制的《电梯井道施工操作平台及安全防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中电梯井操作平台设计容许荷载为1.5kN/m2,而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因操作平台作业人员违反“电梯井道施工操作平台上严禁超载和堆放材料”的安全施工要求,将模板、钢管等施工用物料直接堆放在操作平台上,导致操作平台面荷载活荷载达到3.25kN/m2,加之操作平台工具箱内积有180kg未及时清理的混凝土块,电梯井操作平台实际荷载达到设计容许荷载的2.16倍,远远超出了平台的设计容许荷载,从而直接导致主要受力构件斜梁(四根斜向钢管)超出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而弯曲变形,造成操作平台整体坍塌坠落。

2.电梯井操作平台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对电梯井操作平台严重超载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将拆卸的模板、钢管等施工物料直接堆放在操作平台上,并违反“在操作平台上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穿防滑鞋,系好安全绳”的安全施工要求,违章作业。

(二)间接原因

1.润宏劳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未按法律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合同约定施工现场负责人刘安全未驻施工现场管理,未制定主要工序作业施工方案等;未有效开展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能发现并消除电梯井操作平台堆放物料及作业人员未系安全绳作业等事故隐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对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行为失管,未切实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具体措施和要求等,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四川十五建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四川十五建司作为总承包单位,对劳务分包单位统一协调、管理、定期检查不到位,未能有效督促劳务分包单位履行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隐患排查治理不全面、不彻底,前期已发现电梯井操作平台作业人员违规在平台上堆放施工用物料,但疏于隐患治理,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后续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同类事故隐患;安全技术交底流于形式,未能有效督促检查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3.宏盛监理监理工作不力。未认真履行监理工作职责,对劳务分包单位监督管理不到位,日常巡查流于形式,对施工单位存在的电梯井操作平台严重超载的事故隐患失察。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润宏劳务要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法律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和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扎实有效地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强化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督促作业工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和要求,确保安全施工。

(二)四川十五建司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现场管理。要做好对分包单位的统一协调、管理,定期检查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要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确保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具体措施和要求;要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特别是重复、多次出现的事故隐患应深入分析产生的原因,切实抓好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消除,杜绝表面整改现象,坚决纠正违反劳动纪律、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行为,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三)宏盛监理要切实履行监理工作职责,加强对建设工程分包单位的监督管理,要认真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和巡查,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排查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对于多次、多处出现的事故隐患,应当督促施工单位总结分析,长效治理。

(四)丰华街道办事处要在辖区内通报该起事故的情况,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认真汲取事故教训,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辖区内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管。全面梳理各工程承包方、分包方等施工单位,督促各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辖区内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五)区住建局要切实加强全区建设工程的管理,加大检查力度,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性的开展在建工程项目电梯井操作平台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把好电梯井操作平台方案的制定、实施、验收关,确保施工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具体措施的有效落实,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促进全区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