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一在建工地防水作业发生火灾

记者从大兴区消防救援支队获悉,5月11日,大兴区一在建工地发生火灾,系工人董某某在进行防水施工时,因操作不当引发。事后,董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10天行政拘留。

经调查,工人董某某在事发楼顶进行防水维修作业过程中,使用丙烷喷枪对防水材料加热,其间,董某某未留意旁边挤塑聚苯乙烯泡沫板,未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致使喷枪火焰引燃挤塑聚苯乙烯泡沫板,从而引发火灾。

“我喷枪作业后,发现附近挤塑板着火了,赶紧使用灭火器扑救,但是没有灭掉,结果火势就变大了。我要是把旁边的材料盖上,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董某某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公安机关对因操作不当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人董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