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某食品有限公司 未对车间有限空间辨识被“一案双罚”案

【基本案情】

2021年12月9日,邳州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邳州市某食品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企业主要生产速冻肉串食品,西侧车间建有污水池一处,共计2个池体,用作储存生产性污水,水质浑浊,属沉淀性质,存在跌入、淹溺风险,但该企业未对该处污水池进行有限空间辨识。未对车间有限空间(污水池)辨识被“一案双罚”案 


行政处罚结果:

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三十条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人民币9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郑某作为该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给予人民币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