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危旧房改造工程B标段“5·23”高处坠落事故

  一、事故有关单位概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

  石家庄铭基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15日,位于石家庄桥西区中华南大街517号,注册资金为200万元,营业执照注册号:130100000114920,法定代表人:姚志忠,主项资质等级为:砌筑作业分包壹级。资质证书编号:C1024013010404,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冀)JZ安许证字〔2007〕003389,组织机构代码:77275991-4。

  (二)工程概况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所危旧房改造工程位于石家庄市五十四所生活区(中山西路491号)内,共1#-6#六栋住宅楼,其中1#、3#、5#为A标段,建筑面积4.69万㎡;2#、4#、6#为B标段,建筑面积6.41万㎡。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总建筑面积为11.1万㎡,工程总造价约3亿元。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委托石家庄冀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1#-6#六栋住宅楼(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安全备案手续)开发建设。2012年6月18日,由石家庄冀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室内电梯的供货、安装工程直接发包给石家庄市光谱楼宇设备服务有限公司。2012年7月19日,石家庄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了2#、4#、6#住宅楼土建主体工程以及地下车库、地下人防工程和设备用房工程,并由石家庄铭基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提供劳务分包作业。

  事故发生在4#住宅楼,建筑高度56.55m,地上18层,地下2层,建筑面积13080.77㎡。目前工程项目已施工完毕,基本竣工。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过程及报告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3年5月19日晚上,抹灰班长代留才安排抹灰工白苏学(男,54岁,抹灰工,无极县人,系石家庄铭基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临时工)20日开始修补4#楼抹灰工作。22日17时多,白苏学完成该楼修补工作后告知代留才,并让其进行了检查验收,此后,未给白苏学安排任何工作。

  23日11时20分左右,代留才到施工现场叫该班组仍在干活的部分工人吃饭,在4#楼楼下碰到了白苏学,在和其打招呼后又继续叫其他人员。因中午未见白苏学吃饭,13时许代留才电话通知抹灰班人员去施工现场寻找。13时30分左右,现场寻找人员怀疑4#楼东单元西侧电梯有问题,并经石家庄市光谱楼宇设备服务有限公司库管员王少杰打开4#楼东单元西侧电梯门后,在电梯负2层基坑内发现白苏学,其身下有一把可开启电梯层门的三角钥匙(后经比对与厂家提供的三角钥匙外观不一致)。

  据调查,2013年4月11日,白苏学儿子打来电话说在青岛出车祸了,让他赶紧过去。当时,向抹灰班长代留才借钱前往青岛。4月16日白苏学从青岛回来后告诉大家方知他儿子根本未出车祸,是他儿子骗白苏学钱,因此对他儿子意见较大。自那事后话语明显比平时少多了,此后精神状态一直不太好。

  据了解,白苏学的家庭条件较困难,妻子杨某常年患心、脑、高血压病,已丧失劳动能力,需常年服药。家有2个儿子,均未婚。其长子白某伟26岁,无固定工作;次子白某华,23岁。

  楼内电梯处于安装阶段,侯梯厅的各层呼梯板均未安装,在施工过程中,不允许安装单位以外的任何人使用和操作。

  (二)事故救援过程

  5月23日13时30许,代留才在得知白苏学被发现后,立即叫抹灰工孟胜波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电话报告了安全员杜文春和项目部生产经理汤国强,汤国强在赶往现场后随即给项目经理张志君报告了情况,并让杜文春拨打了“110”。几分钟后,120赶到,经确认白苏学已经死亡。

  (三)事故报告情况

  事故发生后,石家庄铭基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保护现场并对善后事宜进行妥善处理,同时报告给桥西区安监局,该局即向石家庄市安监局报送了事故情况,接到报告后,市安监局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