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冀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13高空坠落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报告
2013年6月13日下午15:20时左右,在邯郸冀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检修铜洗塔平台时发生一起高空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魏县政府迅速成立了以县安监局为主的事故调查组。为迅速查明事故发生和抢险救援经过,科学、准确地分析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事故调查组技术组聘请了邯郸市三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技术专家,对事故发生现场进行了勘察,查阅了相关资料和询问有关人员,对这起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事故性质进行了分析和认定。现报告如下:
一、事故单位概况
邯郸冀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魏县魏州东路889号,公司1993年动工建设,1997年1月投产,原为国有独资公司,2005年8月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皇甫银堂,注册资本7328万元,生产、销售合成氨、尿素及化工机械制造。公司现有员工59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85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8人。公司占地面积70000m2,建筑面积14100m2。
邯郸冀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冀)WH安许证字[2012]040146。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和能力是8万t/a液氨、300t/a硫磺、1500t/a氨水、半水煤气2.72×108Nm3/a、压缩二氧化碳9.648×107Nm3/a。
1、工商注册情况
该企业在魏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30000000024025 ;住所:魏县魏州东路889号;法定代表人:皇甫银堂;注册资本:七千三百二十八万元;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尿素、液氨、氨水的生产(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6月29日);化工机械制造(需专项审批的凭许可证经营);本公司自产产品的出口及本公司生产所需技术、设备、零部件和原辅材料的进口,(但国家阻止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复混肥料生产销售;化肥批发、零售。
2、安全生产许可情况
邯郸冀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已于2009年6月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冀)WH安许证字[2006]040146。2012年6月30日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有效期至2015年6月29日,编号为:(冀)WH安许证字[2012]040146。
二、事故概况
1、事故发生单位:邯郸冀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事故发生时间:2013年6月13日下午13时20分左右
3、事故地点:邯郸冀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铜洗装置
4、事故类别:高空坠落死亡
5、事故级别:一般事故
6、直接经济损失:60万元左右
7、伤亡人员基本情况:
姓 名性 别年 龄工种安全教育伤害程度
翟海洋男36合成带班长有死 亡
三、事故发生和抢险救援经过
2013年6月13日下午14:30分,分管合成车间的经理张树民进行点名,期间张树民安排翟保锋带领翟海洋、李世彬检修铜洗塔顶部平台、检修支架,并口头提出了安全要求,并办理高空作业证。点名后三人更换工作服后到铜洗塔检修。
14:30吊车到位,在割除检修用三角支架时,翟保锋负责气割、李世彬负责挂吊钩、翟海洋负责指挥吊车,约15:00吊钩挂好准备吊装,翟海洋在寻找安全位置时,从平台缺口处坠落。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打120急救电话送医院抢救。
2013年4月27日因市场原因全厂停车,单位大部分人员放假,放假期间放假人员停发工资,单位留用生产骨干120人。
翟海洋为合成车间甲班带班长,负责值班期间合成车间各工段的管理协调工作。
翟保锋为铜洗工段段长。李世彬为脱碳工段操作班长。
事故发生后,魏县安监局有关领导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事故分析。
四、事故原因和性质
2013年6月14日10时10分技术组到达事故现场进行了勘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勘查时事故现场基本维持事故时原状。技术组通过现场勘察、查阅相关资料和询问有关人员等进行综合分析,事故原因如下:
1、事故主要原因
1)铜塔顶部平台安全设施缺失且未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翟海洋在检修过程当中安全意识差。
3)作业现场监护人未尽到监护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