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昆山周庄镇周庄舫维修项目8.19”淹溺事故

事故经过:2019年8月10日开始,高某安排人员搭设脚手架,至8月15日搭设完成,脚手架搭设好之后周围未设置安全网、无防护栏杆、操作层无脚手板。2019年8月19日13时左右,程某、刘某满、胡某清、王某保、罗某胜到达周庄舫开始作业,胡某清、罗某胜在周庄舫船头甲板作业,程某攀爬在脚手架上作业,高度为4米。至16时10分左右,程某从脚手架上跌落,过程中头部撞击到脚手架的横杆,之后背对着水面掉落至水中,救援人员到现场后将程某救起,程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程某在4米高、无安全网、无防护栏杆、操作层无脚手板的脚手架上作业时,未佩戴安全带,跌落至水里后死亡。

(二)间接原因

1.江苏水乡周庄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包项目的管理存在一定的疏忽,在合同未签订的情况下,未及时制止施工作业行为。

2.江苏水乡周庄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杨某海虽然发现在未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已经开始施工作业,但未有效制止该施工行为。

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

(一)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江苏水乡周庄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开展全员事故警示教育工作。落实外包项目发包单位的主体责任,要按规定签订施工合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等。要督促外包单位做好各类安全防护措施,配备各类个人防护用品,同时要加强对外包项目的安全检查。

(二)做好事故警示教育工作。周庄镇要将此次事故及时通报给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督促各部门单位举一反三,自省自警,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外包项目发包的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防范类似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辖区外包项目的监管执法力度,完善执法检查、监督管理、网格化巡查衔接,依法严肃查处发现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发现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闭环管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