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负荷吊装,致一死一伤

一、事故经过

    2001年1月8日上午,某钢铁公司工业设备修理厂,在炼钢厂炼钢3#转炉中修工作中,从事拆运二次吸尘管道作业(管道长10.85米,总重8.27吨)。

    起重工刘某上到吸尘管道上首先检查是否有吊耳,确认有两个吊耳后对吸尘管道进行估重,认为此管道重4吨左右。随后选择2吨倒链一个及Ø15.5mm钢丝绳一根,将2吨倒链拴挂在管道西侧吊耳上,钢丝绳拴挂在东侧的吊耳上,用5#天车将吸尘管道拆下,吊至3#炉前呈东西方向放置在5.8米平台上。

    10时30分许,刘某指挥天车将管道吊起,升至2米高,吊运至厂房西侧。吊运中,在管道由于自转成南北方向的情况下,吊装用的倒链和钢丝绳突然破断,使管道坠落至2#混铁炉过桥上,将正在2#混铁炉过桥上从事检修出铁口作业的炼钢车间混铁炉班班长张某头部击中,张某当即死亡。同一起作业的混铁工许某受轻伤。

二、事故原因:

    (一)起重工刘某违章作业是此次事故的直接和主要原因。

    起重工刘某在接受拆除吸尘管道任务后,在没有任何根据的情况下,将8.27吨重的管道估成4吨,并错误地选择倒链与钢丝绳,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和主要原因。

   (二)天车司机滕某违章作业是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滕某,违反天车司机岗位安全规程“天车司机在进行吊挂作业时,要确认现场环境,吊挂部位周围有无人员,当有人时,必须鸣警铃警告,待人撤离到安全处再进行吊挂作业”的规定,在吊运作业中对2#混铁炉出铁口前作业人员的位置确认失误,未采取有效避让措施。

   (三)检修管理工作有漏洞是事故的间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