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神弓电子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高某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行政处罚案

2022年3月2日,杭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杭州神弓电子实业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配电箱、配电柜周边堆放可燃杂物;3号车间第三层北面的疏散楼梯间安全出口锁闭;1号车间第二层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堆放货物,严重影响人员疏散;2号车间生产作业场所和员工宿舍设置在同一建筑内等多个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检查还发现2021年12月8日余杭区消防救援大队已对上述部分隐患进行了查处,但企业一直未整改。执法人员当即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公司立即着手整改,并对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经调查,高某作为杭州神弓电子实业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公司长期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未督促落实整改,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其行为系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5月6日,杭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高某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