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汉达织物涂层有限公司“一案双罚”案 未与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基本案情】

2022年1月19日,祝塘镇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江阴市汉达织物涂层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将生产经营场所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江阴市能威贸易有限公司),未与承租单位(江阴市能威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且未对承租单位(江阴市能威贸易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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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和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对该企业作出人民币24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针对该企业未与外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现场未对外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行为,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孔某对此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孔某作出7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