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29:联合国批准6.4条
就在刚刚,COP29会议批准了第六条第四款机制即6.4条,为全球各国正式开展碳交易奠定了坚实基础,是全球碳市场的历史性时刻。
COP29 主席穆赫塔尔·巴巴耶夫表示:“通过有效匹配买家和卖家,6.4条国际碳市场每年可以减少 2500 亿美元的实施国家自主贡献的成本。”他还赞扬了让该协议成为现实的坚韧妥协精神。
通过6.4条款下的交易,排放量较高的经济体将能够理想地实现《巴黎协定》规定的气候目标(即国家自主贡献,简称 NDC)。这也将使急需的资金流向有潜力开发碳项目或保护现有碳汇的发展中国家。
此前,负责制定《巴黎协定》排放市场框架的专家组—— 第6.4条监督机构于10月最终确定了两项与碳清除以及开发和评估联合国监督的碳市场项目有关的关键标准(具体点全球碳市场6.4条重大进展:方法学及碳清除相关标准公布查看)。监督机构在COP29之前颁布该框架似乎不符合流程及职权范围,但今天的6.4条碳市场最终决议证实了其及时性,并成为国际碳市场和《巴黎协定》本身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该批准还可能使现有自愿碳市场与 ICVCM 等标准正式接轨,而 ICVCM 等标准已经与第 6.4 条同步。
回顾和担忧
同样,并非所有人都对这一快速决策过程感到满意。反对者对一系列问题表示担忧,包括碳清除的影响(一些环保组织认为碳清除值得怀疑)以及快速通过的程序本身限制了辩论空间。
据国际环境法中心高级律师埃里卡·列侬在一份声明中表示:“今天,各国允许监督机构采取这一不正当行为,以期以‘胜利’开启 COP29。但这对人类或地球来说都算不上胜利。未经讨论或辩论就批准这些碳市场规则,为整个谈判进程开创了一个危险的先例。 从程序角度来看,它绕过了各国在标准生效前讨论、更不用说修改标准的能力。各国的监督就更加重要了,因为监督机构为完成这一目标所做的努力已经导致了一些危险的规则,这些规则将导致侵犯人权和破坏环境。”
想法
一直以来,第6条特别是6.4条是全球碳市场最为迫切的基础条款,负责根据《巴黎协定》实施新碳信用机制的联合国监督机构似乎看到了无休止的讨论只会造成无休止的拖延,因此只有通过非常规的快速决策甚至跳过某些讨论步骤才能达成某种“共识”和“决议”。
对于该决议的形成,我们相信基于此前CDM时期的总结反思,以及一直以来国际媒体对于碳市场的“舆论监督”和各方积极为高质量碳信用打造的各类框架标准,会让新的全球碳市场不再重蹈覆辙,开启新的篇章,祝贺COP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