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等四部门《“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划重点
日前,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是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促进扩大就业的重要举措,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推动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指引。
健全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重点群体专项职业培训计划,广泛开展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培训质量。
制定出台加强新时代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措施,着力完善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持续增强技能人才发展动力和创新创造活力。
以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要供给,以政府补贴培训为有益补充,以行业企业、公共实训基地、普通高校、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为主要载体,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为主要形式,构建资源充足、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载体多元的培训组织实施体系,持续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探索“互联网+”、“智能+”培训新形态,推动培训方式变革创新。
大力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充分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职工技能培训机制,支持各类企业广泛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突出高技能人才培训、产业紧缺人才培训、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通用职业素质和数字技能普及性培训等,支持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及项目制培训。
发挥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和培训机构作用,引导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培训。
落实培训经费税前扣除政策。
深化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按规定开展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
强化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
实施青年专项技能培训计划。以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年度毕业生和其他青年群体为培训对象,以提升就业创业能力为核心,开展青年职业技能培训,增强青年群体适应产业发展、岗位需求和基层就业的能力。
实施青年学徒培养计划,通过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适合企业发展和岗位需要的高技能人才。
实施农村转移劳动力等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以输出地为主,组织当地农民工和返乡入乡农民工开展就业创业培训,促进其就近就业创业。以输入地为主,大力开展促进农民工就业的技能培训和新职业新业态培训,提升其就业能力。
积极推进乡村建设所需的农业农村本地人才技能培训,培养一批农业农村高技能人才和乡村工匠。
强化高素质农民先进实用技术技能培训,推进各类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和其它涉农技术培训,提升农业农村产业发展能力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管理能力。
加强创业培训和新业态新模式
从业人员技能培训
深入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
实现创业阶段全覆盖,组织准备创业和创业初期的人员参加创业意识、创办企业、网络创业、创业(模拟)实训、企业经营发展等培训,提升参训人员的项目选择、市场评估、创业计划等能力。实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为返乡入乡创业创新人员提供培训指导服务。适应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发展,广泛开展数字技能、媒体运营、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
提升职业技能培训供给能力
加大公共职业技能培训供给
健全培训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场地、设备共建共享行动。开展县域职业技能培训场地、设备共建共享试点,完善企业、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等利用公共实训基地开展技能实训有关制度,逐步形成覆盖全国的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实训网络。
支持公共职业培训机构按市场和产业发展需求设立培训项目。
聚焦服务农民工等就业重点群体、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增加短期实用性职业技能培训供给,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建设一批公共实训基地。
实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增加职业技能培训公共资源供给,开展送培下乡、送培上门,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技能人才智力支持,增强其内生发展能力。
鼓励企业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鼓励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建立职工培训中心、网络学习平台、职业院校,开展职工培训。积极建设培育一批产训结合型企业,鼓励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企业应通过职工教育经费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政府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助。
推进院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突出职业技术(技工)教育类型特色,深入推进改革创新,扩大技术技能人才培训规模。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支持技师学院建设。
实施院校职业技能培训行动,动员和支持各类职业院校积极开展职业培训,推行“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积极为毕业年度学生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并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畴。
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可按规定承担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任务。支持职业院校强化校企合作,为学生提供全方位技能培训服务。
支持民办培训机构和
线上培训平台规范发展
依法鼓励支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规范发展。通过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资源提供民办职业培训服务。强化对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质量的督导,建立行业自律机制。鼓励各地依托企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的数字职业技能培训资源,推进培训资源库开发应用,支持职业技能线上培训平台建设。加速推进规范化管理,形成线上培训平台审核、评价与退出机制,探索开展“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将相关线上培训平台及数字资源纳入当地培训机构目录。
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
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高质量推动产训结合
加强全民数字技能培训
增强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包括:
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
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
加大能工巧匠培养力度。
加强急需紧缺人才培养。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标准化建设
建立健全职业培训工作多元化、
多层次标准框架体系
加强职业培训教材与数字资源建设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推动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化建设
完善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拓宽技术工人职业发展通道
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
加强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
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完善规划落实机制
加强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
加大职业技能培训投入力度
加强管理服务和监管
推动职业技能培训国际合作
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十四五”时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进技能型社会建设,全面实施技能中国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配合实施国家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吸引更多劳动者技能就业技能成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技能支撑。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基本原则,即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坚持就业导向、提质扩容,坚持共建共享、协同发力,坚持市场引导、政府支持。《规划》提出,到2025年,要实现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更加完善,共建共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更加健全,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更加有效等目标。 01 《规划》提出五项重点任务。一是健全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力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强化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加强创业培训和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 02 二是提升职业技能培训供给能力。加大公共培训供给、鼓励企业建设培训基地、推进院校开展培训工作、支持民办培训机构和线上培训平台规范发展。 03 三是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增强培训针对性有效性、高质量推动产训结合、加强全民数字技能培训。 04 四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职业培训工作多元化多层次标准框架体系、加强职业培训教材与数字资源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动信息化建设。 05 五是完善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拓宽技术工人职业发展通道、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加强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规划》从加强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加大培训投入力度、加强管理服务和监管、推动国际合作、营造良好发展氛围等5个方面,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提出了实施保障的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