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危废台账?
1、一般原则
①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记录的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并对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环节的动态流向,如实建立各环节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③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分为电子管理台账和纸质管理台账两种形式。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可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企业自建信息管理系统或第三方平台等方式记录电子管理台账。
2、频次要求
产生后盛放至容器或包装物的,应按每个容器和包装物进行记录;产生后采用管道等方式输送至贮存场所的,按日记录;其他特殊情形的,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
3、记录内容
4、记录保存 电子档和纸质档保存时间原则上应存档5年以上,其中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将台账记录保存10年以上,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台账记录应当永久保存。
未按规范记录危险废物台账等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三项和第二款的规定: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的,违反本法规定,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2、近年处罚案例
2023年11月22日,执法人员按照“双随机”的要求,对郫都区某机械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常生产,在其设置的危险废物贮存间内,储存有废导轨油桶9个、废切削液桶17个,共重约600公斤,调阅记录台账为空白状态,未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和第三方公司签订有危险废物转运合同。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2024年2月6日,成都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8.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1月12日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对牡丹江市富宇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于2024年年初对生产设备进行了一次维护保养,产生了约160公斤的废机油,但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也没有申报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其进行了罚款人民币10万元整(¥100,000.00元整)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