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造建筑物火灾扑救安全指导原则
木造建筑物具有高火载量、防火区划不佳、建筑结构燃烧后不稳定以及蔓延迅速等特性,一旦发生灾害,不但容易造成火势猛烈居民逃生不易,甚至危害消防人员生命亦时有所闻。藉由对于木造建筑物灾害特性的了解,提出相关安全注意事项,增进消防人员抢救此类建筑物之救灾安全。
本指导原则无法涵盖之特殊情况(非正常环境)下,现场人员应发挥其专业判断,综整人、事、时、地、物之整体情况,作最适时适切之处置。
一、 灾害特性
木造建筑物大致可分为两类,第一类全栋均属木质搭造之木造建筑物,旧台铁宿舍属之;第二类房屋四周墙壁以RC砖造搭建,而屋顶以及天花板则以木造方式搭造之半木造建筑。
木造建筑物具有高火载量之特性,相较于RC建筑物,能燃烧的物质以及释放出之能量高出许多,甚至过去以桧木等高含脂之木材进行屋梁搭建等,都是火灾时加速火势扩张的原因之一。且木材燃烧属A类火灾,火灾发生时容易会有深层燃烧、闷烧现象,消防人员的撒水作为无法有效冷却深层所蓄积之高温,导致救灾不易、整体救援耗时、甚至火势复燃等情形发生。
再者木造建筑物具有防火区划不佳之特性,火势若成长至最盛期,延烧速度将大幅提高,多数连栋式建筑物往往从天花板与屋顶间连通空间发生延烧,此亦木造建筑物最典型之现象。
燃烧后的木造建筑物,建筑结构会严重弱化,楼地板甚至天花板几乎都会坍塌,许多消防人员在救灾时不慎跌落烧穿之楼地板或者遭燃烧之天花板余烬砸伤时有所闻。因此唯有事先了解木造建筑物所具备之风险,并以过往经验为借镜,避免憾事一再发生。
木造建筑物灾害特性汇整如下:
(一)消防安全条件差、燃烧快、火势猛烈、延烧迅速,容易出现飞火引起新的火点,并易塌陷,抢救困难。
(二)建筑毗连、巷道狭窄,楼梯陡、走廊窄,影响人员疏散。
(三)居住人口密度高(年龄层老化),疏散通道少,易造成人员伤亡。
(四)空气补充迅速,往往救灾人员赶至现场时已是火灾之中期。
(五)木造建筑物主要构造都是木材等可燃物材料制作,而内部也使用可燃物品居多,易燃难救。
二、 灾害历史案例
(一)案例一
1、发生时间:2010年2月1日
2、发生地点:○○县○○市○○街
3、现场概况:
木造平房于下午3点左右发生火灾,现场位于闹区且巷弄狭小,加上属连栋式建筑构造,火势延烧快速,2名消防人员于进入抢救时,不慎遭掉落之天花板击伤,另外1名消防人员于破窗时不慎遭玻璃割伤。
4、人员伤亡情形:消防人员3人受伤
5、案例检讨:
(1)执行木造建筑物火灾时入室抢救时,为避免头顶掉落物砸伤,应以水柱向天花板扫射,并且以照明器具确定无天花板掉落物之可能后入室抢救为宜。
(2)执行窗户玻璃破坏时,应由玻璃之侧边、上方位置进行破坏。切勿自窗户下方朝上迳行破坏,以避免遭玻璃掉落击伤,此外执行破坏工作时,需全程穿戴消防手套确保救援过程中不被尖锐物割伤。
(二)案例二
1、发生时间:2012年4月26日
2、发生地点:○○县○○市开元路
3、现场概况:
现场为木造2层建筑物住宅用途,消防人员于火势控制后至2楼执行残火处理时,因火势燃烧致使梁柱烧损,加上大量射水致使楼地板负荷增加,导致消防人员自2楼踏穿楼地板后摔落1楼地面受伤。
4、人员伤亡情形:消防人员1人受伤
5、案例检讨:
(1)消防人员于进入火场时应有良好之照明,并于移动时确认立足点稳固后进行移动,以避免楼地板烧穿踩空之情事发生。
(2)木造建筑物于受烧后,楼地板承载力将大幅降低,因此消防人员移动时应放慢速度并将重心放低确认前方地板稳固后再行前进。
三、 安全注意事项
(一)车辆部署安全考量
车组部署应考量风向,以免遭受火势波及,且木造建筑物因全栋建材易燃,火场外部热辐射较一般建筑物来的强烈,极有可能损及消防车甚至伤害消防人员,保持安全距离尤为重要;面对二楼以上木造建筑物正面采取灭火攻击时,应观察建筑物高度、倾倒距离以预警木造建筑物倾倒发生(安全距离:楼高1.5倍),避免人员车辆遭受波及与影响动线。
(二)避免爆燃喷出高温火燄
开启着火门窗时,人要立在门窗两侧,先行喷入雾状水降低室温、提高溼度,避免室内爆燃喷出高温火燄伤人。
(三)注意破坏玻璃之危害
进行破坏玻璃时,救灾人员应穿戴完整防护装备并配戴消防手套,人员位置及破坏工具均应于玻璃上方及上风处,且手应保持在击破位置上方,并由玻璃之侧边、上方位置进行破坏,破坏前下方空间应净空,以防止破碎玻璃掉落时遭割伤或造成下方人员受伤,进入前并将窗框周围之残余玻璃碎片取下清除干净,以免作业时被割伤。
(四)处理烟层避免闪燃
木造建筑物内发生火灾易产生大量可燃性气体,因此消防人员进入灭火时,优先处理可燃性气体烟层,以避免闪燃情形发生。
(五)高压直线水柱扫射
燃烧后之木造建筑物会有坍塌可能,消防人员进入救灾前应以高压直线水柱向天花板、梁、柱、屋瓦及墙壁扫射,确定无掉落物落下之虞,方进入救灾。
(六)确认立足点稳固
进入救援或者屋顶破坏操作时确认立足点稳固情形,多数木造建筑物屋顶、屋瓦及楼地板容易因火烧后结构弱化导致消防人员掉落伤害,因此使用火钩或三用撬棒进行破坏时,其确保立足点稳固是非常重要。
(七)确认楼地板或楼梯稳固
抢救木造建筑物火灾时,如有阁楼或楼梯应确认是否稳固后再行抢救,勿贸然上楼造成楼地板或楼梯坍塌,危及自身安全。
(八)避免倒塌物、掉落物击伤
抢救过程中应随时注意火势发展情况,避免天花板、梁、柱、屋瓦等烧损倒塌、掉落而遭击伤。
(九)注意回火
进入屋内抢救时须注意火灾之回火事故,并着空气呼吸器且用射水掩护。
(十)避免发生射水赶火
避免发生射水赶火之情形,以免造成火舌、浓烟于屋内乱窜,危及救灾人员之安全。
(十一)避免触电
许多砖木结构的房屋,将电线裸露铺设在室内,进入抢救时要切断电源,以防触电,此外因火场断电仍有发生触电之案例,应尽可能不要碰触电线。
(十二)防遭刺伤
木造建筑燃烧后,由于木材烧穿、烧失造成铁钉等尖锐物之裸露,应防遭刺伤。
(十三)屋顶水线平均分散
木造建筑物屋顶承重力不若一般建筑物,因此倘须执行屋顶射水时,应将水线平均分散于屋脊两侧以避免屋顶坍塌。
(十四)屋顶开口排烟
适当于木造建筑物屋顶建立开口,可藉由烟囱效应直接将热气、烟雾及火流向上排解,以利抢救工作,防止抢救人员及受困灾民呛伤,与火场内因浓烟蓄热产生闪燃或爆燃现象致生危害。
(十五)屋顶破坏时闪避火焰窜出
屋顶破坏时容易有火焰窜出之情形,因此要闪避火焰窜出路径或者部署水线防护。
(十六)屋顶行走要领
在屋顶上行走时,尽量靠近屋脊,可前脚先试探后脚再跟进,防止踏空坠落。另可配合消防梯增加立足点面积以分散重量。
(十七)残火处理仍应着完整个人防护装备
燃烧后余烬虽无明火,但仍具有高温,因此应全时穿着完整个人防护装备,尤其以消防手套最为重要,穿着手套亦可避免铁钉穿刺伤害。
(十八)残火处理时排烟以增加能见度
燃烧后木造建筑物,其燃烧余烬往往会大量堆积于地面,消防人员射水接触到余烬,容易产生大量水烟,此水烟虽温度不高不足以直接伤害消防人员,但却会严重影响火场能见度,间接导致消防人员掉落、摔倒等情形发生。因此于残火处理阶段可配合排烟机或者利用水力排烟方式进行排烟,以提升火场能见度,维护救援安全。
(十九)临时支撑以免崩塌
燃烧后木造建筑物,其建筑结构已遭受破坏成为危楼,如需长时间入室残火处理或调查,应采取临时支撑以随时观察建筑结构变化,避免木造建筑物崩塌造成人员伤亡。
四、 结语
基于上述讨论,尤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 随时随地确实穿着全套防护装备,避免不必要之伤害。
(二) 木造建筑物受烧后结构脆弱,容易有掉落物及倒塌之情形。
(三) 木造建筑物裸露电线多,抢救时应多加注意。
(四) 木造建筑物屋顶作业风险极高,执行上应更加审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