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 主要职责

组织编制国家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建立灾情报告系统并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承担国家应对特别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指导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与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队伍一并作为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力量,由应急管理部管理,实行专门管理和政策保障,采取符合其自身特点的职务职级序列和管理办法,提高职业荣誉感,保持有生力量和战斗力。应急管理部要处理好防灾和救灾的关系,明确与相关部门和地方各自职责分工,建立协调配合机制。




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摘要)

(三十)组建应急管理部。提高国家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项重大任务。为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整合优化应急力量和资源,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务院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职责,民政部的救灾职责,国土资源部的地质灾害防治、水利部的水旱灾害防治、农业部的草原防火、国家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中国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责以及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家减灾委员会、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整合,组建应急管理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是,组织编制国家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建立灾情报告系统并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承担国家应对特别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指导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与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队伍一并作为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力量,由应急管理部管理,实行专门管理和政策保障,采取符合其自身特点的职务职级序列和管理办法,提高职业荣誉感,保持有生力量和战斗力。应急管理部要处理好防灾和救灾的关系,明确与相关部门和地方各自职责分工,建立协调配合机制。
中国地震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由应急管理部管理。
不再保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摘要)

(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了国务委员王勇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审议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批准这个方案。
会议要求,国务院要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完成国务院机构改革任务。实施机构改革方案需要制定或修改法律的,要及时启动相关程序,依法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 (摘要)
国发〔2018〕6号
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设置方案,现将国务院机构设置通知如下:
……
二、国务院组成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 组织机构                                                  

议事机构
  •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 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

  •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 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 国家减灾委员会


机关司局
  • 办公厅

  • 应急指挥中心

  • 人事司

  • 教育训练司

  • 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司

  • 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

  • 火灾防治管理司

  • 防汛抗旱司

  • 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司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一司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二司

  • 安全生产执法和工贸安全监督管理局

  •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司

  • 救灾和物资保障司

  • 政策法规司

  • 国际合作和救援司

  • 规划财务司

  • 调查评估和统计司

  • 新闻宣传司

  • 科技和信息化司

  • 机关党委

  • 离退休干部局


派驻机构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


部管局
  • 中国地震局

  •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 消防救援局

  • 森林消防局


 声明:

应急管理部所属的事业单位

中央编办印发《关于应急管理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


1.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2.应急管理部调度中心;
3.应急管理部矿山救援中心;
4.应急管理部机关服务中心(应急管理部机关服务局);
5.应急管理部档案馆,(煤炭工业档案馆);
6.应急管理部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信息中心;
7.应急管理部北方航空护林总站;
8.应急管理部南方航空护林总站;
9.中国地震应急搜救中心;
10.应急管理部国家减灾中心(应急管理部卫星减灾应用中心);
11.应急管理部国际交流合作中心;
12.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煤炭工业展览中心、应急管理部党校);
13.应急管理部培训中心(煤炭工业人才交流培训中心);
14.应急管理部研究中心(中国煤炭工业发展研究中心);
15.应急管理部通信信息中心(煤炭工业通信信息中心);

16.应急管理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

17.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18.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
19.应急管理部信息研究院(煤炭信息研究院);

20.应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21.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22.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23.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24.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25.应急总医院(煤炭总医院);
26.国家安全科学与工程研究院 

27.应急管理部北戴河康复院(中国煤矿工人北戴河疗养院);
28.应急管理部大连康复中心(中国煤矿工人大连疗养院);
29.应急管理部昆明康复中心(中国煤矿工人昆明疗养院);
30.应急管理部西郊招待所;
31.应急管理部东四招待所;
32.应急管理部东单招待所;
33.应急管理部盔甲厂招待所;
34.煤炭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35.煤炭综合利用多种经营技术咨询中心 

36.中国消防救援学院

37.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

38.华北科技学院(中国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注:应急管理大学是一所筹建中的大学。拟由华北科技学院和防灾科技学院合并组建而成,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