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主要职责
组织编制国家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建立灾情报告系统并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承担国家应对特别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指导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与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队伍一并作为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力量,由应急管理部管理,实行专门管理和政策保障,采取符合其自身特点的职务职级序列和管理办法,提高职业荣誉感,保持有生力量和战斗力。应急管理部要处理好防灾和救灾的关系,明确与相关部门和地方各自职责分工,建立协调配合机制。
(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组织机构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国家减灾委员会 办公厅 应急指挥中心 人事司 教育训练司 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司 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 火灾防治管理司 防汛抗旱司 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司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一司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二司 安全生产执法和工贸安全监督管理局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司 救灾和物资保障司 政策法规司 国际合作和救援司 规划财务司 调查评估和统计司 新闻宣传司 科技和信息化司 机关党委 离退休干部局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 中国地震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消防救援局 森林消防局 应急管理部所属的事业单位 中央编办印发《关于应急管理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 1.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16.应急管理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 17.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20.应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25.应急总医院(煤炭总医院); 27.应急管理部北戴河康复院(中国煤矿工人北戴河疗养院); 36.中国消防救援学院 37.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 38.华北科技学院(中国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注:应急管理大学是一所筹建中的大学。拟由华北科技学院和防灾科技学院合并组建而成,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2.应急管理部调度中心;
3.应急管理部矿山救援中心;
4.应急管理部机关服务中心(应急管理部机关服务局);
5.应急管理部档案馆,(煤炭工业档案馆);
6.应急管理部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信息中心;
7.应急管理部北方航空护林总站;
8.应急管理部南方航空护林总站;
9.中国地震应急搜救中心;
10.应急管理部国家减灾中心(应急管理部卫星减灾应用中心);
11.应急管理部国际交流合作中心;
12.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煤炭工业展览中心、应急管理部党校);
13.应急管理部培训中心(煤炭工业人才交流培训中心);
14.应急管理部研究中心(中国煤炭工业发展研究中心);
15.应急管理部通信信息中心(煤炭工业通信信息中心);
18.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
19.应急管理部信息研究院(煤炭信息研究院);
21.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22.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23.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24.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26.国家安全科学与工程研究院
28.应急管理部大连康复中心(中国煤矿工人大连疗养院);
29.应急管理部昆明康复中心(中国煤矿工人昆明疗养院);
30.应急管理部西郊招待所;
31.应急管理部东四招待所;
32.应急管理部东单招待所;
33.应急管理部盔甲厂招待所;
34.煤炭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35.煤炭综合利用多种经营技术咨询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