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运城分公司“4.24”特大危险化学品爆炸事故
一、事故单位概况
1、运城石油分公司概况
运城石油分公司隶属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管辖,注册地点为运城市工农西街169号,登记机关为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运城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未撤市前办理登记),拥有固定资产1.7亿元,员工1500余人,年销量20余万吨,下辖12个县(市)分公司,280余座加油站点、两个油库和一个油气库,集储运、调拨、销售于一体,主要经营汽油、柴油、煤油、润滑油、液化气等品种,担负着运城市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用油的供应任务。
2、事故地点概况
半坡油库隶属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运城石油分公司,为运城市最大的成品油油库。该油库始建于1976年,1980年建成移交原运城地区商业局石油公司使用,库区共分为甲区、乙区、高架区,甲区、乙区间隔2500米,中间由输油管道相连,主要存入90#汽油和0#柴油。甲区为储油区,乙区为付油区,总库容量4万立方米。
甲区有6个单罐储量5000立方米地下覆土拱顶油罐,总储存能力3万立方米,每个罐的直径为23.098米,高11.844米,底面积约为415平方米。钢质罐与混凝土罐壁之间有80公分的空隙。其中1#、3#、5#、6#油罐储存90#汽油,2#、4#油罐储存0#柴油。4月24日,出事地点的6#罐储存90#汽油1050吨,1#、2#、4#、5#油罐分别有底油20-70吨,3#油罐为空罐,罐与罐之间有1.5米宽、2米高的地下巡检通风坑道相连。
甲区共有值班人员4人,2人一班,实行48小时或72小时协商轮班。
二、事故发生及抢救经过
1、事故发生及抢救经过情况。2004年4月24日晚9时50分左右,在半坡油库甲区值班的房文虎、柴随起和乙区职工何志勇3人,经共同商量,拿上自制的聚乙烯管吊油桶、漏斗等工具,将装有40个25升塑料桶的面包车开到6#油罐旁。3人先后上到罐顶,将吊油桶从油罐量油孔放入实施盗油。在反复提油30多次后,约22时10分左右,当房文虎再次将吊油桶放入油罐5米左右时,突然从量油口内喷出了明火,房文虎即刻把绳子一放,迅速逃离了现场,当跑到6#油罐对面的道路口时,就听见"轰"的一声爆炸声。紧接着柴随起和何志勇也跑离现场。柴随起让何志勇把车开走,他和房文虎来到了油库甲区值班室,用油库内线电话向在乙区的油库值班主任贾梦恩(油库副主任)报告甲区6#罐发生了火灾。油库值班领导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拉响警报,组织库区消防人员和库内的工作人员赶赴甲区救火。同时,拨打了119报警请求增援,并向上级领导作了报告;市公司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赶往火灾现场组织抢险,并在途中向省公司领导报告了火灾事故。23时5分左右,运城市消防支队赶到火灾现场进行抢救。随后,运城市委、市政府及盐湖区委、区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也赶到现场成立了火灾现场指挥部,组织扑救工作。因当时火势太大,为防止更大损失,现场指挥部果断采取措施:关闭和截断甲区与乙区的连接输油管道及6#罐与其他油罐的通道闸阀,防止火势扩大蔓延和连环爆炸;紧急部署乙区库存油料的转移和距火灾现场1.5公里处民爆炸药库内100多吨炸药,50多万枚雷管的转移;组织距油库3公里范围内8个自然村,一所学校共1.2万余名群众的紧急疏散。整个扑救过程中,先后调集运城、太原、临汾和陕西渭南、河南三门峡、洛阳等地消防官兵200余人,公安干警300余人,车辆70余部。经过近24小时的全力扑救,4月25日21时40分,大火被扑灭。
此次事故的发生,引起了国家、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黄菊副总理等国务院领导作了重要批示;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均作了指示。山西省人民政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部消防局、中石化集团公司,省有关部门的领导先后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工作。
2、事故现场表征。火灾过后,发生事故的油库甲区1-5#罐外观结构良好,6#罐的罐顶全部塌落于罐内,油罐的钢质罐体被烧毁,混凝土罐壁被烧后呈黑色熔流状,罐盖上与罐壁连接处残留的钢筋被烧后呈丝状,散乱地垂向罐内,在6#罐西南侧并距罐壁12米的地面上,发现6#罐呼吸阀残体,该呼吸阀从防火阀与通气管连接处断裂,呈撕裂状,残留呼吸阀的高度为0.75米。6#罐残留的钢质通风管长度为3米,钢筒被烧后呈褐红色,钢筒内壁附着黑色的烟痕,呈现出火势由筒底向上蔓延的痕迹特征。细项勘查发现,燃烧爆炸痕迹特征呈现由6#罐内起火、燃烧爆炸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