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沟公司“11.8”顶板事故

一、事故简要经过
2010年11月8日八点班,长沟公司采煤队当班出勤38人,工长雷某安排周某带领杜某、冯某两人负责在工作面回进风退锚放顶。周某安排冯某观测顶板,周、杜二人在第二排密柱煤帮侧回掉一根单体柱,在第一排密柱煤帮侧回掉两根单体柱,并将这三根单体柱分别支设在密柱以里第二、三排钢带下,其中第二排钢带下支设了两根临时柱,在第三排钢带下支设了一根临时柱。10时左右,周某叫杜某负责送液,冯某在密柱外观察顶板,自己进入落山开始退锚。在退完4个φ15.24mm锚索锁具(落山侧第一排钢带的3个和第二排钢带巷邦的1个)后,11时25分,准备安退锚器退第一排钢带的第一根φ17.8mm锚索时,突然响了一声厥炮,落山侧冒落区的碎矸涌出将其埋压。
见到周某被埋压,杜、冯二人立即喊来队长史某安和其他人员组织抢救,史某安排一伙人员负责清理浮煤,另一伙人负责维护顶板预防二次流矸。当周某即将要被救出时,不幸二次流矸又将周某完全埋压,12时03分周某被救出来,但已窒息死亡。
二、事故原因
1、违章进入落山作业,被涌出的矸石埋压窒息,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 上一班违反作业规程要求,没有“先退锚、后回柱”,而是只回柱不退锚,形成2.4米长的悬顶,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现场隐患没有得到足够重视,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4、队组劳动用工安排不合理,由参加工作未满一年的新工人进行现场安全监护,也是造成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事故教训
1、零点班未按照回采程序操作,只回柱不退锚放顶的现象,造成落山悬顶,给八点班留下人为隐患。而八点班周某也未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在新旧密柱间进行退锚放顶,带头违章进入密柱以里退锚造成事故。其余两人没有制止违章,安全意识淡薄,自保互保不到位。
2、在实际工作中,指挥生产的管理干部要对出现的隐患认识到位,巡查到位,发现违章行为要及时制止,不能抱有侥幸心理。重大隐患处理要盯在现场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
四、防范措施
1、继续强化井下员工操作要领、事故案例和作业规程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增强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保证正规操作。


2、根据生产工序的要求,积极合理调配班组岗位用工,关键工序、关键岗位一定要安排足够的有实践经验的工人担任,防范因新工人多,技术岗位人员缺乏造成的安全隐患。
3、强化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落实,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及时发现、整改生产作业现场安全隐患。
五、事故点评
1、由此事故我们可以看出,假如上一班按照作业规程要求退锚放顶,就不会形成2.4米长的悬顶,也不会有周某的密柱以里退锚;假若现场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能够按照《作业规程》要求不进入切顶密柱以里作业,这起事故就不会发生;假若当班队干、工长、安全员或是在场的其他两个人,有一个人出来制止周某的违章行为,这起事故就能避免。
2、在实际工作中,从基层领导至操作人员有相当一大部分人习惯了、干惯了,明知故犯违章,还有一部分人是经验少,技术素质差,瞎干胡干,很容易造成事故。从这起事故我们可以看出,安全意识、操作技能的学习培训力度还需加强,要想不违章,首先得学习遵章的规范、程序;要想排查隐患,必须先懂得如何确保安全。自保、互保、联保的意识也是建立在对隐患的认知基础上的。
3、另外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跟班队干、安全员以及安监员没有盯住薄弱环节,安全监督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