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洲村煤矿“12•15”顶板事故

  一、事故概况

  1.事故单位:攸县湖南坳乡沙洲村煤矿。

  2.事故时间:2007年12月15日15时10分。

  3.事故地点:井下+50m水平1煤沿煤掘进工作面。

  4.事故类别:顶板事故。

  5.事故伤亡情况:死亡1人。

  6.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3.1 万元。

  二、事故单位概况

  (一)事故矿井概况

  湖南坳乡沙洲村煤矿位于沙洲村境内,为村办集体企业,始建于1990年,1992年竣工投产,当时设计生产能力1万吨/年,2006年核定生产能力3万吨/年。2007年9月将麻公坡煤矿以500万元收购并入,但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到12月1日才经县政府同意恢复生产,恢复生产之前没有组织全矿职工进行培训教育。修复巷道至12月8日才正式启动生产,煤矿现有职工130多人,井下作业人员95人。矿井“五证一照”齐全。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情况:矿长陈国华负责全面工作,副矿长刘良初负责安全工作,副矿长刘冬云负责井下生产并兼任技术负责人,配备有3个安全员(其中2个证件过期未参加复训)分区负责管理,主平硐水平由谭二虎负责,+120m水平西翼由谭建明负责,+120m水平东翼和+50m水平由张维春负责。

  煤矿采用平硐暗斜井开拓,现有+192m、+120m、+50m三个开采水平,巷道式采煤,木质支护,支护间距为0.9m左右;采用抽出式机械通风,使用2台7.5KW轴流式风机作为工作和备用风机;一回路供电,使用150KW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井下分2级进行排水,布置有4台38KW的水泵。

  煤矿采用2班制作业,采煤和掘进分班作业。采煤工作面工人上午8时进班,12时至下午1时之间出班;掘进工作面工人12时至下午1时之间进班,下午5点半左右出班。安全员与作业人员同进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