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宜章县骑田林场廖强信煤矿“1•11” 重大顶板事故

 2007年1月11日9时08分,郴州市宜章县骑田林场廖强信煤矿(非法煤矿)发生一起重大顶板事故,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8.77万元。

  一、概述:

  1、事故单位:宜章县骑田林场廖强信煤矿。

  2、企业性质:私营合伙企业(无证煤矿)。

  3、事故时间:2007年1月11日9:08时。

  4、事故地点:+790m第二石门溜煤上山采煤工作面。

  5、事故类别:顶板事故。

  6、事故伤亡情况:死亡4人。

  7、直接经济损失:98.77万元。

  二、事故单位概况:

  1、煤矿企业概况

  宜章县骑田林场廖强信煤矿(以下简称廖强信煤矿)位于宜章县骑田林场斋婆冲,矿区范围属宜章县骑田林场新建工区管辖,为私营合伙企业。该矿在原来申办招拍挂矿井时拟定名为开山石墨矿,现实际开采煤炭。后因各种原因,申办未成功,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无任何证照,属非法煤矿。2005年以来,宜章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该矿进行了多次关闭封井,但该矿随后又多次反弹,最后一次清整是2006年12月24日。2007年1月9日煤矿再一次非法反弹,导致了1月11日发生死亡4人的重大顶板事故。

  廖强信煤矿规划建井两个,平硐开拓,事故发生时两井还未贯通,两个井均为独眼井。主平硐命名为一号井,建于2005年3月;风平硐命名为新井,2006年3月开始施工,事故井为新井,平硐长140m。事故发生时正在组织原煤生产。

  新井共有股份20股,总股金40万元,每股2万元。股东有欧阳高初、廖强信、欧阳华兴、欧阳白泰(事故前己病亡)、邓有阶、欧阳贵财、李华良、李庆国、欧阳高文、李明干、廖前程、廖存跃等;欧阳高初、欧阳华兴、廖强信、三人负责煤矿的管理工作。欧阳高初行使矿长职权,并负责煤矿的井下安全生产;欧阳华兴、廖强信两人负责采购、销售、外部协调和财务管理。矿井有员工人数18人,三班作业。

  因该矿是一非法煤矿,无任何图纸资料,有关地质、灾害情况参考矿区相近的麻田镇桥头煤矿(合法乡镇矿井)的资料。区内含煤地层为二迭系龙潭组下部含煤组(P2l2),含煤4层,从上至下编号为9、10、12、13,其中12煤为主采煤层(本次事故发生在二石门12煤回采过程中),10煤局部可采,9煤、13煤为不可采煤层,12煤层发育较好,基本连续展布,厚1.4~14m,平均2.1m,煤层结构简单。

  主采的12煤伪顶为深灰~黑色泥质页岩,厚度小,易风化,节理发育,极易破碎,随采随落;直接顶深灰色薄层状粉砂岩、细沙岩,含大量菱铁矿结核,水平层理为主,节理比较发育,属Ⅱ级中等冒落顶板;老顶为中厚层状中粒石英砂岩,钙质胶结,属坚硬岩石类,周期来压不明显;底板为灰白色薄层状粉砂质泥岩及极不稳定的细砂岩,局部有底鼓现象。

  该矿为低瓦斯矿井,煤层无煤尘爆炸性,煤层有自然发火倾向。

  本区主采煤层顶底板为细砂岩、砂岩,富水性贫乏,并具有一定的隔水作用。井田内无大的断层,没有断层水。矿井范围内浅部煤窑较多,但矿坑平硐几乎无水,推测除雨季外矿井涌水量极小。

  2、各生产环节状况:

  (1)矿井采用平硐开拓,有两个井口、但未贯通,事故井(新井)井口坐标为X=2813703,Y=38379519,Z=+782m。平硐穿10煤层掘一石门、穿12煤层掘二石门后沿煤掘进,现生产水平为+782m水平。平硐裸体、煤巷木支护,一石门附近已采完,在平硐二石门12煤层中有一个采煤工作面,煤层倾角达80º左右。矿井采用巷道式采煤法,电钻打眼、放炮落煤,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2)通风系统

  该矿两井没有贯通。事故井(新井)采用自然通风,实测风量为180m3/min。现场勘测可知该井与上部的怀亮煤矿(另一非法矿)巷道贯通,回风流进入上部怀亮煤矿。

  (3)安全监控系统:无

  (4)矿井排水系统情况

  井下涌水沿平硐自流出井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