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冈市文坪镇三水村煤矿“5.31”顶板事故
一、事故概况
⒈企业名称:武冈市文坪镇三水村煤矿。
⒉企业性质: 集体所有制企业。
⒊事故时间:2009年5月31日10时40分。
⒋事故地点:东三采区Ⅱ煤工作面。
⒌事故类别:顶板事故。
⒍事故伤亡情况:死亡1人。
⒎直接经济损失:41.1万元。
二、事故单位概况
㈠煤矿概况
三水村煤矿位于武冈市文坪镇三水村境内,距武冈市18公里。矿区外围有武冈至新宁的1848公路通过,煤矿有矿区公路与之相连接,交通较方便。
该矿始建于1992年5月,原生产能力为1万吨/年,属集体所有制企业。2006年5月,该矿经批准与相邻的曾光荣煤矿实行资源整合,并于当年委托邵阳市煤矿设计院进行整合设计,将设计能力提高至3万吨/年,后又修改设计,调整生产能力至4万吨/年,其整合扩能改造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均已经批准。目前扩能设计改造工程正在施工当中,曾光荣井一翼与三水村井一翼尚未贯通。
该矿整合后,矿井的股东由李冬元、肖海叶、钟国华、唐学奇、曾德钟等5人组成,矿井总股本金 1125万元,其中李冬元占32%、唐学奇占26%、曾德中占20%、钟国华和肖海叶各占16%,各股东之间按比例承担风险。
该矿由法人代表李冬元担任矿长,负责矿井全面工作;安全副矿长为黄秋顺,负责原曾光荣井一翼的全盘工作,并兼任井下的值班长、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生产副矿长为刘世智,负责原三水村井一翼的全盘工作,下设两名带班矿长肖坤银、许清平,并兼任井下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技术负责人为肖坤宝(兼职),每月只去矿2-3次。事故发生在原曾光荣煤矿一翼,由黄秋顺带班。
该矿的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均在有效期内,矿长李冬元已复训合格,复训后的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已过有效期。
㈡矿井基本情况
矿井开采下石炭统测水组煤系,测水组上段为不含煤段,下段为含煤段。矿井内共含煤13层,自上而下可分为三个煤组和三个煤层,即Ⅰ煤组、Ⅱ煤组、Ⅲ煤组和Ⅳ、Ⅴ和Ⅵ煤层。主采煤层为V、VI煤层,该矿范围内V、VI煤层均已开采完毕,其它五层为局部可采。均为低灰、低中硫、低磷的优质无烟煤。
Ⅱ煤层呈黑色,块状,含黄铁矿结晶,平均煤厚0.35m,倾角5~14°,现为矿井主采煤层。Ⅱ煤层顶底板均为黑色砂质页岩,抗压强度不大,属Ⅰ级顶板,底板局部有底鼓现象。
根据湘煤行【2009】26号文批准,三水村煤矿为低瓦斯矿井,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0.51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9.18m3/t,煤尘无爆炸危险性,煤层不易自燃。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简单。
矿井采用平硐-斜井联合开拓,机械抽出式通风。主斜井井口标高+475m,坡度25O,落底+416m,斜长140m;副井为平硐暗斜井,平硐标高+480m,暗斜井落底标高+450 m;风井为平硐,标高+468m。设计矿井共划分为三个采区,即矿井西南翼的11采区、东翼的12采区和整合前两矿矿界煤柱的13采区。
矿井从2006年开始进行整合扩能施工以来,已完成了矿井水平运输大巷和回风水平的贯通;11采区的开拓、准备工程正在施工;地面设备安装工程已基本完成。
矿井采用一班作业制,即白班:8时-16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