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金泉山煤矿4•3顶板事故

 一、事故概述

  1.企业名称:宁乡县金泉山煤矿。

  2.事故发生时间:2009年4月3日0时30分。

  3.事故发生地点:-280m水平一石门1煤斗上山掘进工作面。

  4.事故类别:顶板。

  5.事故伤亡:死亡1人。

  6.直接经济损失:36.28万元。

  二、事故单位概况

  (一)事故矿井概况:宁乡县金泉山煤矿由宁乡县煤炭坝镇农机站开办,隶属宁乡县煤炭坝镇,为镇办集体企业,五证一照齐全且有效。其中:采矿许可证号为:43000000820801;煤炭生产许可证号为:204301240090;安全生产许可证号为:(湘)MK安许证字[2006]0622G1Y1号;矿长李春建依法取得矿长资格证(湘煤-0700095)和矿长安全资格证(07043010004734)。

  该矿始建于八十年代,设计生产能力1万吨/年,2007年核定生产能力为3万吨/年,2008年实际产量1万吨。2007年11月,李春建(矿长、法人代表)以320万元/年承包该矿6年的生产经营权。煤矿采取定额包干工资的承包方式发放给承包人,劳动力由承包人负责组织。该矿配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1人,其中:矿长李春建、安全矿长李立明(3月31日被撤职后由值班矿长吴志兵代理)、生产矿长苏天益(3月31日离职)、安全生产顾问谢大奎、另聘用了7名安全员兼瓦斯检查员。矿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安全生产顾问、安全矿长、生产矿长、安全员、各队队长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矿井三班作业,每班有2名安全员在井下值班,1名矿级领导下井带班。

  矿井采用斜井、立井联合开拓,中央并列式抽出通风。矿井分别采用250KVA、80 KVA的变压器各一台供电。风井安装了两台BK60-№90轴流式通风机,电机功率为15KW。主斜井井口标高+130.4m,井底标高-27m。目前有三个水平生产采,即:-190m水平、-230m水平、-280m水平。矿井为低瓦斯矿井,煤层有自燃倾向性,煤尘具有爆炸性。矿井主要开采2#煤层残留煤(复采煤层),煤层上覆长兴灰岩,直接顶为黑色页岩或粘土层,易碎易垮落,底板为灰色含硅质岩或灰岩角砾的粘土岩,遇水膨胀,易底鼓,厚0.15m~2m,一般0.8m,老底为茅口灰岩,裂隙发育,为强含水层。

  (二)事故地点概况:事故地点位于金泉山煤矿-280m水平一石门1煤斗上山掘进工作面。该工作面为2009年3月26日新布置的采区,上山长15米,平巷掘进工作面长24米,在平巷20米处打了一个木垛。在距木垛4米处的左侧还掘有一条巷道,巷道长5米,迎头遇老巷。工作面在开工前编制了作业规程,但编制内容欠完善,无审查意见内容,无学习贯彻记录。

  现场勘查情况:事故现场留下垮落的岩石最大的有30公斤重,全是老采空区的顶板矸石,上山口至平巷内留有因抢救人员时堆积的矸石约5 吨,抢救中新掘进巷道0.6米。巷道采用梯形木棚支护,高2米,底宽2米,顶宽1.2米,支护材料直径在10cm以上,垱头的木垛尚未损坏,但向右掘进的巷道因抢救而失去原样,事故地点顶部及两帮都加强了支护。工作面采用局扇送风,局扇风筒送至距迎头9米处,局扇安装在-280米水平运输巷道的回风流中,工作面瓦斯浓度为0.1%,CO2浓度为0.2%,工作面没有设置瓦斯传感器。

  三、事故发生经过及抢救过程

  (一)事故发生经过:3月29日,根据煤矿的安排,采煤队在-280m水平一石门1煤斗平巷掘进时因揭穿老采空区(长沙矿业公司已采上分层)后顶板破碎,垮塌严重,矿方决定停止掘进,4月2日中、晚班又恢复掘进,各架了一架棚。4月2日晚10时,代理安全矿长吴志兵在地面调度室组织4月3日早班的交接班,并向采煤队队长李桂初询问3月29日揭穿采空区的右开门巷垱头空顶处的安全情况,李桂初说已经处理好了。了解情况后,吴志兵交代李桂初在工作面掘进施工时要注意安全。交接班后,李桂初安排大工贺伏钦,小工贺新良、贺尚中、李宗卫(死者)4人下井,约3日0时到达-280水平一石门,随后4人进行分工:贺伏钦、贺新良、李宗卫3人进入1煤斗掘进工作面掘进,贺尚中在-280m水平一石门内负责装煤、运送材料。贺伏钦等3人进入工作面后,贺新良、李宗卫2人先在左开门巷道内拖煤,由于左开门巷道垱头也揭穿了采空区,采空区内的煤、矸不停地向下垮落,粉尘飞扬,他们就要求大工贺伏钦处理,在贺伏钦处理垱头垮落煤、矸并进行架棚支护时,贺新良进到右巷开门处拖煤,在贺新良拖煤出来后,李宗卫也进到右巷开门处拖煤,在贺新良将煤倒入煤斗后转身时,里面传来冒顶声音,接着就听见贺伏钦喊李宗卫,2人来到右开门巷道口时,看见巷道已被煤矸掩埋,不见李宗卫的人影,才知道李宗卫被垮落的煤矸掩埋在下面了。见此情景,贺伏钦立即开始架棚支护救人,并叫贺新良通知贺尚中出去喊其他工作面的人员来参加救人,并报告地面调度室。

  (二)事故抢救过程:事故发生后,正在井下带班的代理安全矿长吴志兵接到运输队绞车工李国辉的通知后,立即带领吴杰锋队的3名职工赶往现场组织抢救,此后,矿安全生产顾问谢大奎、安全员邱伏军、矿值班贺寒兵等先后带领抢救人员赶到现场。大约4点左右将被埋人员李宗卫从垮落的煤矸中救出,但由于掩埋时间过长,救出时李宗卫已经死亡,随后参加抢救人员将死者抬往地面,5点左右出井。至此,事故抢救工作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