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线路工程因工作人员思想麻痹导致的一般安全事故

 事故简述: 2008年X月X日,某省送变电工程公司该工程项目部所属的劳务分包单位——四川华莹南方送变电有限公司江XX施工队,在进行N5060和N5061塔之间的10kV电力线路跨越架搭设过程中,发生两名分包单位作业人员触电受伤事故。

  事故暴露出施工单位项目部对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力度不够,管理漏洞多,对安全重点和危险点把握认识不足,在搭设跨越架作业时,项目部没有管理人员在现场监督管理,导致事故发生。事故发生后,没有及时按照事故信息管理规定向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公司总部汇报。同时也暴露出分包施工队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

  一、事故经过简述

  2008年X月X日(事故当天),某省送变电工程公司该工程项目部所属的劳务分包单位——四川华莹南方送变电有限公司江XX施工队,在进行N5060和N5061塔之间的跨越某10kV电力线路的跨越架搭设工作。事前施工单位项目部曾向分包队伍进行了安全交底,明确了如下要求:跨越架搭设至距带电体2米时须停止作业,待项目部申请停电后再进行封顶作业。

  事故当天上午10时20分左右,施工人员张XX、卿XX在施工中思想麻痹,安全意识淡漠,在跨越架施工过程中,两人在传递钢管时,因钢管重心偏移倾斜,误触10kV线路带电导线,致使导线放电,造成张XX、卿XX手脚烧伤。

  事故发生后,江XX施工队一直未向施工单位项目部报告。只是将伤者张XX、卿XX送往工程所在地附近某中型城市的中心医院医治。直到2008年X月XX日(事故发生后第25天),由于治疗费用问题,江XX才口头向施工单位项目部报告了事情的经过。但在该项目部在知晓此事后,仍未及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其公司总部汇报,而是采取了私下处理的方式。事件在2008年X月XX日(事故发生后第三个月零十一天时)因事态再度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施工单位项目部不得不向其公司总部汇报了此次事故。

  二、事故直接原因分析

  1、施工人员违反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违章作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现场施工单位安全监护人员未尽到监护责任,发现违章未及时制止,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3、施工单位项目部项目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也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