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了“燃”】燃气公司拆除竞争对手涉嫌违规的燃气设施,是否需要赔偿?
7月2日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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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油气事业部 王昕怡
案件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案件线索来源:《燃气公司法律纠纷案例分析及应对指南》(作者:金玮律师)
编者按:要保证燃气设施的正常运行,除了检修、巡线等基础工作,还可能随时面临竞争对手的挑战,当燃气公司认为竞争对手的燃气设施违规或损害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应当采取恰当的解决方式去处理,把握尺度,尽量避免采取极端方式。
一、本案当事人
1、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角水燃气有限公司。
2、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宫金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二、案件事实
2010年11月26日,民和县人民政府为规范当地燃气市场管理,避免管网重复建设,发函划分了民和县城的燃气经营区域。角水燃气公司与宫金燃气公司均为该县燃气公司,区域相邻,两者存在竞争关系
2014年9月,角水燃气公司投资建设了金星加气站到民和县下川口工业园和兴炭素厂、马场垣高速收费站的燃气管道。该管道位于宫金燃气公司已敷设并运营的管道附近。
2014年12月6日,宫金燃气公司以角水燃气公司在收费站南侧敷设的管道存在安全隐患为由,将该处主管线挖开,造成角水燃气公司部分管道报废。
2015年10月,角水燃气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害并赔偿损失650000元。同年12月3日,宫金燃气公司提起反诉,要求角水燃气公司将其敷设在宫金燃气公司燃气管道安全距离之内的燃气设施拆除并不得再次敷设,赔偿经济损失617340元。
2015年12月3日,宫金燃气公司申请对角水燃气公司在其已运营管道附近又敷设燃气管道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和设计规范予以鉴定。2016年5月29日,角水燃气公司申请对被拆毁管道价值及其恢复工程量和造价进行鉴定。2018年5月,鉴定完成。鉴定结果为:角水燃气公司未告知宫金燃气公司施工事宜并损坏宫金燃气公司燃气管道警示桩、未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的行为违规;角水燃气公司管道敷设符合垂直距离要求,但存在交叉、重叠敷设,不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要求根据鉴定结果,法院认定角水燃气公司管道损失为72636.01元。
一审法院认为,双方当事人在敷设燃气管道工程过程中,角水燃气公司在未按规定与宫金燃气公司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的情况下,在宫金燃气公司先敷设燃气管道的地段又自行敷设燃气管道,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青海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宫金燃气公司得知角水燃气公司敷设的管道与其敷设的管道交叉、重叠时未经过有关部门处理,自行将角水燃气公司的管道挖开,对此,双方均存在违法行为,且双方均未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据证明双方敷设管道时取得了相关部门的批准,故双方在争议地段敷设管道的行为不具有合法性。一审判决对双方诉讼请求均未支持。
两家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均提起上诉。
三、法院观点
二审法院认为,角水燃气公司在争议区域敷设管道时应与敷设在先的宫金燃气公司签订安全防护协议、取得行政管理部门的施工许可,但角水燃气公司存在未批先行施工的行为,对于双方间纠纷的发生存在主要过错责任;宫金燃气公司在发现角水燃气公司在争议区域敷设管道后,未通过合法的渠道或手段主张诉求自行将角水燃气公司管道进行拆除,亦存在一定过错,其对角水燃气公司的拆除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于角水燃气公司的此项诉求应予部分支持。
对于宫金燃气公司认为其拆除角水燃气公司非法安装的燃气管道是为了排除安全隐患的一种排除妨害的合法行为及为此造成的损失应由角水燃气公司赔偿的请求及理由因无事实依据故不予支持。
四、裁判结果
最终判决结果为:宫金燃气公司赔偿角水燃气公司经济损失29054元;驳回角水燃气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及宫金燃气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五、律师解析
当燃气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采取恰当的解决方式进行维权。若因一时冲动采取了极端的解决方式,很有可能从受害者变成加害者,不但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反而需向对方进行赔偿。
本案中角水燃气公司有错在先,其在争议区域内敷设管道时未与敷设在线的宫金燃气公司签订安全防护协议,取得行政管理部门的施工许可。宫金燃气公司得知角水燃气公司敷设的管道与其敷设的管道交叉、重叠时未经过有关部门处理,自行将原告的管道挖开,亦存在一定错误。
根据相关法规,管道企业发现管道存在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管道存在的外部安全隐患,管道企业自身排除确有困难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引导及时协调,排除或者报请人民政府及时组织排除安全隐患。按照法律规定,“管道企业”是敷设管道的企业。
因此,燃气公司认为其他燃气公司管道存在外部安全隐患时,首先应通过谈判协商等途径进行解决,双方对立严重无法进行有效沟通时可报请有关部门采取合法的渠道进行解决,在此期间应保留好相关证据,而不是自行指派员工进行拆除,在此过程中,一旦维权不当,是需要按照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