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侦破首例盗窃天燃气案件 举报偷气最高可奖1万
株洲侦破首例盗窃天燃气案件 警方:举报偷气最高可奖1万
新闻发布会现场
株洲新闻网7月19日讯 今天上午,株洲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侦破的全市首例盗窃城市管道天燃气案件。新奥燃气公司鼓励广大市民,及时举报偷盗气和违章占压燃气管道等危害燃气安全的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人200-10000元的奖励,同时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展开打击、整治偷盗天然气的专项治理。
公安机关及新奥公司负责人就此次案件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犯罪嫌疑人郭某雷,从2012年8月到2015年10月21日,采取破坏燃气表计量功能的手段,非法从株洲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盗取天燃气、骗取13户居民和某中医馆户内燃气安装费4.3万元。今年6月13日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认定该案犯罪嫌疑人郭某雷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我们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和整治偷盗天燃气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治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公安机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排查将由刑侦部门牵头,会同供气管理部门对涉及偷盗、破坏天燃气违法犯罪的问题和线索,组织开展一次全面调查摸底,以基建、学校、商业、特种行业为重点,深入单位和社区进行全面排查。一旦发现偷盗天燃气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地打击。
新奥燃气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用户擅自拆卸、改装、安装燃气计量设施及未经过许可私自加装燃气具改变燃气用途均属于盗用燃气行为,会危害公共安全。天燃气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燃气设施的设计、材料采购、安装、改造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执行。盗用燃气必然会对燃气设施私拆私改,破坏燃气设施,极易引起燃气泄露,最终导致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后果不堪设想,国内外已多次发生因偷盗气引发火灾爆炸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