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
10月27日,我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此次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到2017年2月13日结束。以民用爆炸物品、油气管线、城市燃气管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煤矿、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为重点,突出抓好冬季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民用爆炸物品领域,将重点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运输、储存和使用等环节的安全检查,以爆炸物品使用集中、非法制贩活动突出的各类矿区为重点,对非法矿点、闲置庭院、出租房屋等可能私制、私藏爆炸物品的部位进行彻底清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买卖、使用民用爆炸物品活动。对关停或列入整顿范围的煤矿、非煤矿山进行全面检查,对剩余库存爆炸物品进行清理。对不具备安全条件或低于最小开采规模的矿山,将依法停止供应爆炸品。活动还将加强对爆破人员的安全培训,确保持证上岗,督促有关企业加强对爆炸物品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严格的爆炸物品领取、清退、保管制度等。
油气管线和城市燃气管网领域,将重点排查整治油气输送管道占压等重大隐患,严厉打击影响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完善管道设施标识,加强城镇区域线路巡查,落实隐患责任、资金和措施,防止形成新的占压等隐患,确保油气输送管道安全运行。加强原油天然气等油气运营长输管线冬季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检查,防止因冻裂、冻凝引发泄漏火灾爆炸事故。对城市燃气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排查整治餐饮、宾馆、家庭用户等场所用气隐患和液化气罐、管道等安全隐患,规范石油液化气充装和经营秩序,防止泄漏和爆炸。
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将重点排查居民集中居住区,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危险货物站场、车站、油气罐区等,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将进行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将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工、停用。将进一步强化对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和生产经营旺季安全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无证非法生产经营、分包转包、非法运输、“三超一改”、许可证过期等行为,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以及销售超规格或不合格产品等问题。
煤矿领域,将进一步严格落实煤矿主体责任,落实矿井领导井下带班制度,严防煤矿超能力超强度、违规组织生产,严格执行停产停工报备制度。开展煤矿防灭火专项检查,对基本建设矿井动火、动焊环节防灭火措施落实情况、生产矿井防尘洒水系统完善情况、矿井反风演习开展和矿井采区及工作面反风系统完善情况等重点开展检查,坚决防范煤矿火灾事故。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煤矿,将坚决依法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等强制措施;对超能力生产矿井及企业主要负责人,一律实施上限处罚,并取消矿井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资格。
道路交通领域,继续深化“营转非”车辆专项整治,强化公路巡逻管控。加大对危化品运输车辆、班线客车、旅游包车、校车等重点车辆的检查力度,严查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三轮汽车、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加大隧道内车辆管控力度,实施动态监测。活动要求各类运输企业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和司乘人员安全教育,严格车站安全检查,加强各类运输工具安全检测检验,防止运输工具带病运行,严格落实长途客运车辆和旅游包车凌晨0时至5时落地休息或实行接替运输等。
在消防领域,将重点排查大型商场、宾馆饭店、文化娱乐场所、医院、学校、养老院、福利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城中村等城乡易燃建筑密集区的消防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将会限期进行整改,未按期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一律采取停产停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