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液化石油气罐车私自倒灌起火 两名涉事人被控制

   9月1日晚8时许,靖边县杨桥畔镇沙畔村一停车场内,一辆载有约22吨 C5H12(异戊烷)的液化石油气罐车驾驶员在私自倒罐过程中发生着火事故,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截至目前,火势基本得到控制,消防官兵对罐体进行冷却降温,同时榆林公安部门对2名现场人员进行了控制,并对涉事人员展开全面调查。

  停车场停放11辆槽罐车

  驾驶员私自倒罐引发大火

  9月1日晚上7时许,在靖边县杨桥畔镇沙畔村一组村民院内,一辆车牌号为陕H09212的液化石油气罐车,载有约22吨C5H12(异戊烷),因驾驶员操作违章,私自往车牌号为陕J50766的柴汽油重型槽罐车倒罐过程中发生着火,车牌号为陕H09212的液化石油气罐车罐体形成喷射火焰,罐体处于烈焰的炙烤之下,并伴有爆炸声,随时都有可能发生爆炸的可能。

  事故现场共停放11辆不同类型的槽罐车,只有陕H09212车发生着火,现场已经脱离5辆,剩余5辆暂无异常,将陆续脱离现场。

  据了解,异戊烷系无色透明的易挥发液体,熔点-159.4℃,沸点27.8℃。不溶于水,可混溶于乙醇、乙醚等多数有机溶剂。本品极度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强烈反应, 甚至引起燃烧。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148名消防官兵参与灭火

  两名涉事人员被控制

  9月2日上午11时24分,中共靖边县委宣传部官方微博“靖边宣传”发布微博称,9月1日晚上8时07分,靖边县杨桥畔镇沙畔村一组村民院内,停放的一辆号牌为陕H09212的液化石油气罐车发生着火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靖边县接到事故报告后,县委书记刘维平、代县长贺湘如、副县长刘波立即带领县委办、政府办、公安局、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单位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同时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临时灭火排险组织机构,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开展灭火排险处置工作。

  榆林市公安消防支队接到报警后,榆林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罗新鹏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灭火排险,并集结榆林城区、靖边县、横山县26辆消防车,148名消防官兵投入现场灭火排险,对罐体进行连续冷却降温。

  榆林市委常委、副市长李春临、第一时间对处置事故做出了批示,要求靖边县制定科学的灭火方案,快速科学有效处置险情,严防次生灾害发生。同时,榆林市副市长、榆林市公安局局长张明随即带领市应急办、市公安局、市安监局等单位负责人连夜从榆林赶赴事故现场,对灭火排险、疏散群众、车辆疏导等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对靖杨路实施双向封闭,事故点两侧1公里范围内车辆全部进行了分流,以及由县、镇两级政府将事发现场1公里范围内的群众紧急撤离到安全地点,妥善安置临时生活,确保当地居民人身安全。

  截至目前,火势基本得到控制,险情有所缓解,榆林市公安部门已对2名现场人员进行了控制,并对涉事人员展开全面调查。

  华商记者 张云飞 郝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