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天然气管道事故频发
10月14日10时30分,呼市呼伦南路与大学西街路口,道路施工中不慎挖断天然气管道。与以往不同的是,泄漏天然气引发大火,烧断空中的高压线,导致周边停电、停气,更有爆炸危险。经多部门紧急抢修,才终将裂口封堵。
呼和浩特的城市建设步伐逐渐加快,市区随处可见大大小小的工地,然而,因施工导致地下管线遭受破坏的事故也频频发生。
据呼市燃气部门介绍,从历年的管网维修记录来看,每年4到10月,类似事故集中爆发,至少会发生40到50起,而且50%以上的施工破坏天然气管道事故都是因违规操作所致。
天然气管道事故频发
细心的读者会发现,近几年因施工破坏地下天然气管道的事故屡见报端。
5月25日,呼市新城区东二环与成吉思汗大街路口,挖掘机在绿化带旁施工时挖断天然气管道。
7月3日,呼市金桥开发区世纪七路,一组施工人员铺设管道时,驾驶挖掘机挖断天然气管道,导致整个金桥开发区的天然气用户受影响。
9月7日,呼市大南街雨水管网工程道路施工中,因挖掘机驾驶人操作不当,将地下天然气管道挖断,天然气瞬间喷出约7米多高。
10月14日,呼市大学西街天然气泄漏,引发大火,场面可谓是“惊心动魄”。燃气部门初步统计,此次事故造成约20万元的损失。据了解,施工单位违规操作,是导致天然气管道遭到破坏的罪魁祸首。就在两天后的10月16日,道路施工中再次发生险情,天然气管道的一根抽水杆又受到了损坏,所幸处置及时,才没有酿成大祸。
施工前须摸清地下状况
记者了解到,此次呼市大学西街道路改造工程建设单位是呼和浩特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具体施工单位是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针对10月14日发生的意外事故,呼和浩特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工程科副科长常剑峰告诉记者,这次施工单位确实是因疏忽,未提前弄清这里天然气管道分布,在挖雨水管道过程中,不慎造成天然气泄漏,为此施工方已受到了严厉处罚。
其他道路施工前,施工单位是否与相关部门沟通、交流?常剑峰表示,每次施工前,都让施工单位必须摸清地下状况,一是由地下管线的单位给指明管网分布,二是施工方要挖探坑,但有时候即便这样,意外还是在所难免。“有些专业管线人员指示的不是特别清楚,施工过程中,地下情况比较复杂,管线的深浅及具体位置不可能那么精准。”常剑峰告诉记者,他们会吸取此次事故教训,今后进一步对施工单位加大监管和惩治力度。
施工单位责任意识欠缺
“一年时间,天然气管道受损坏的大小事故平均有四五十起。”据呼市中燃公司抢修中心主任卢永刚介绍,按照规定,在天然气管道附近进行施工,必须提前向主管部门和燃气供应企业申请,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开挖。在获审批后,燃气部门会为施工方提供管网的分布图,进行信息共享,协助其避开天然气管网。
据介绍,之所以会发生这样的意外,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原因还是一些施工单位责任意识欠缺。
“其实,要想杜绝或减少这样的意外,关键是看施工单位有没有责任心和安全意识,是不是严格遵守施工程序,是不是能够和天然气公司有效的协调。”卢永刚表示,主管部门不但要加强施工方资质的监管,还需强化施工人员,尤其是挖掘机等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让他们充分认识到“野蛮施工”的危害,严格按照管网分布图进行避让、操作。同时,也可以考虑对违规施工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或制定问责机制,从根本上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损坏地下管道须担责
记者了解到,《呼和浩特市城市供热、供水、燃气、公共交通管理条例》第61条中明确表明,因工程建设需要,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确需进行开挖沟渠、挖坑取土作业等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应当报公用事业管理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办理其他有关手续。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提请燃气企业查明地下燃气设施的相关情况,燃气企业应当在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由于施工不当造成燃气设施损坏的,建设单位应当协助燃气企业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抢修,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