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永济:违法销售液化气业主被拘5天
10月30日,永济市韩阳镇李某因违法储存、销售液化石油气,被运城市消防支队永济大队依法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10月29日,永济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韩阳镇韩阳街建平液化气供应点违法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液化石油气。大队监督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发现该商铺中存放着10具50公斤液化气钢瓶,其中两具为实体瓶,平时若有人需要,就使用小型汽油气泵做工具,将液化石油气导入小型液化气钢瓶内销售。经询问,经营业主李某没有任何消防手续,现场仅有的两具灭火器也已过期,周围又都是居民住宅,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针对李某的违法行为,大队依据《消防法》有关规定,决定对非法液化气储售点进行取缔,并给予责任人李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