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室老板窃取天然气被判缓刑
私接燃气管道
陈某是浙江人,几年前,他来到上海,租用娄山浴室场所进行个人经营。作为浴室私营业主,陈某一直都用柴油作为锅炉燃料,每月要花去两三千元油费,成本较高,因此,陈某一直思考着“开源节流”的方式。
2009年12月份,陈某听朋友说,他认识几个燃气公司的人,可以帮助陈某私接燃气设备,这样就可以“畅所欲用”了,还可以省去燃气申请的手续费数万元。陈某立刻请朋友与所谓“燃气公司的人”张某联系,两人约到一起商谈“业务”。
其实,张某并非燃气公司员工,只不过曾经在燃气公司做过一小段时间临时工,因而熟悉了管道安装技术。张某到娄山浴室查看了一下,发现浴室地下有燃气管道,具备盗窃的条件。两人商量好,由张某包工包料完成私装,陈某支付3.6万元。
8月3日下午,上海市长宁法院对娄山浴室经营者盗窃使用天然气案公开宣判,判决经营者陈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实施安装的张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六个月,缓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