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2居民违法储存煤气罐被刑拘
11月15日下午,湖北武汉江汉区消防部门在辖区内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满春街一些居民家里竟私存大量煤气罐,违法经营。消防与公安联合对其违法行为依法对2名当事人实施五日行政拘留。
当日下午,联合检查组共出动10余人,对满春街居民社区开展突击检查,在检查创造三巷19号、肖家前街20号时,发现其两户居民房内违章无证储存液化气罐。执法人员指出其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后,两人完全无法认识此事的严重性,消防大队监督员对其进行严肃批评并告之14日上午在西安嘉天国际公寓发生的因煤气罐泄漏引发明火爆炸造成9死37伤,对其指出违章储存液化气罐的危险性。
随后,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对违法人员程四毛、陈芝华违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行为处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当日下午,联合检查组共出动10余人,对满春街居民社区开展突击检查,在检查创造三巷19号、肖家前街20号时,发现其两户居民房内违章无证储存液化气罐。执法人员指出其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后,两人完全无法认识此事的严重性,消防大队监督员对其进行严肃批评并告之14日上午在西安嘉天国际公寓发生的因煤气罐泄漏引发明火爆炸造成9死37伤,对其指出违章储存液化气罐的危险性。
随后,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对违法人员程四毛、陈芝华违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行为处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