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安监局通报邛崃1井天然气闪爆事故原因(图)

  1月12日从四川省安监局获悉,该局通报“12·22”中国石油四川油气田邛崃1井事故原因,并要求各地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川安监局通报邛崃1井天然气闪爆事故原因

救援人员在事故现场控制火情。

  通报称,经专家初步分析,此起事故是施工队在氮气钻井施工过程中,因地质不确定性的客观原因在沙溪庙组地层钻遇意外的高压高产气层而发生的一起突发性天然气闪爆着火事故。
  据了解,邛崃1井是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在四川盆地西部雅安--青神地区天然气勘查的一口预探井,设计井深4680米。该井由中石油川庆钻探工程公司川西钻探公司50717钻井队承钻。三开气体钻井作业由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空气钻井公司作业3队承担。
  通报强调,石油天然气企业要认真汲取本次事故的教训,对地质不确定性大、地层情况不清楚的地层要停止采用气体钻井生产方式,对已知的含油、含气地层,在钻井施工作业过程中,不宜采用气体钻井方式,以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通报要求,四川各地要摸清本地区石油天然气井场、集输场站、管道以及沿线居民、公共设施等基本情况,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评估,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同时,组织开展防井喷、防硫化氢中毒为重点的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安全风险应对能力。
  2011年12月22日3时26分,中国石油四川油气田四川邛崃1井发生一起天然气闪爆着火事故,造成1人死亡,4人受伤。其中,2人重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