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爆炸炸伤老人谁来鉴定原因?

 

 

    段女士家的厨房被炸得一片狼籍

 

    前日凌晨5点10分,牛沙路阳光水岸小区一业主家中发生天然气爆炸事件。一位66岁的老人身体皮肤70%被烧伤。爆炸发生后,业主段女士为了弄明白爆炸原因,先后找了物管、燃气、消防、安监等部门,但没有一个部门出具事故原因鉴定书和责任书。

 

     “爆炸现场不敢动,怕动了到时候又查不出爆炸原因。”段女士说,更令人头痛的是,没有热水,大热天的一家人都没办法洗澡,只有借朋友家的卫生间一用。

 

      燃气爆炸 老人被严重烧伤



    “我当时以为地震了,玻璃碴直接被炸飞到了我的手臂上。”段女士称。

 

     爆炸发生于7月7日凌晨5点10分左右,当时段女士66岁的母亲起床上卫生间。老母亲走出卧室,就闻到一股燃气味,她来到厨房,灯都还没来得及开,一声巨响就在厨房炸开了。

 

    段女士的卧室玻璃被炸飞,她起身冲出卧室,眼前的景象让她大吃一惊:厨房的吊顶、橱柜、窗户全部被炸烂,六米开外的客厅大阳台玻璃门窗、花盆被炸碎。而段女士最伤心的还是看到自己的母亲,头发被烧,面部、胳膊、双腿的皮肤都被严重烧伤呈褐红色。目前的诊断结果为:全身皮肤70%烧伤,尚未脱离生命危险。

 

    爆炸没有产生大的明火,段女士说自己用小型的灭火器很迅速地就把小火苗给灭了。“老人皮肤70%被烧伤,房子被炸得乱七八糟,这一切为什么会发生?”段女士原封不动地保留着爆炸现场,开始找相关部门来划定爆炸的原因及相关的责任认定。

 

    燃气公司:请找消防部门

 

    事发后,段女士拨打燃气公司的服务电话报了遇险申报。7月7日,燃气公司先后四次上门,将段女士家的燃气总阀门进行封锁。不过,燃气公司没有给出事故认定,而是让段女士去找消防部门申请事故认定。

 

    锦江消防:由安监部门认定段女士随后向锦江消防大队反映,消防的值班人员称,段女士家不是火灾事故,应该由安监部门来认定。

 

    锦江消防告诉成都商报记者,消防部门所处理的事故认定应该是由火灾引起的失火事故,段女士家的爆炸应该是安全事故,应该由安监部门作具体的事故认定。

  

    市安监局:应该由能源办处理

 

    段女士称,她后来找到锦江区安监局,但安监称需要协调能源办一起来处理此事。成都商报记者昨日致电市安监局危化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称在排除了人为的刑事犯罪之后,应该由燃气监管的主管部门能源办来处理。

 

    市能源办:多部门协调处理

 

    昨日,记者电话采访了市能源办副主任李浩。李浩介绍,一起爆炸事故发生后,应该这样处理:首先公安部门要判断是否为刑事案件,在排除刑事案件可能性后,再来进行事故原因和责任的认定。这其中可能涉及安监、质检、能源办等多个部门。对于段女士家里发生的情况,到底应该由质检部门牵头还是由能源办来牵头调查,需要对事故进一步认定。若确定该起爆炸为生活事故,能源办会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