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燃气闪爆致人受伤 燃气公司赔偿1013881元
装修公司的工人在为户主装修房屋期间,因天然气泄漏后闪爆受伤,那么此次事故的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5月25日,黄龙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这四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判令被告黄龙县某燃气公司、被告黄龙县某装饰公司及被告韩军夫妇共同赔偿原告李龙等四位工人各项损失112.65万元。
2015年9月,韩军夫妇雇佣他人给自己的房屋铺设了地板砖。10月,又将该房屋剩余装修工程以承揽的方式交由黄龙县某装饰公司施工。11月2日,黄龙县某燃气公司在对韩军夫妇房屋所属的小区天然气入户竣工验收时,并没有对包括韩军夫妇家在内的该小区大部分住户室内天然气设施进行检查,未对验收部门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且未及时关闭天然气阀门。当天晚上7时许,被害人李龙等四位工人进入韩军的房屋后,不幸发生天然气闪爆,致使李龙等四位工人受伤,先后花费医疗费130余万元。期间,黄龙县某装饰公司垫付了四人在住院期间的医疗费。事故发生后,经调查小组调查,该房屋中天然气表被拆卸。四名工人出院后,分别将黄龙县某燃气公司、户主韩军夫妇及黄龙县某装饰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 四名原告因天然气闪爆致使健康权受到侵害,侵权责任人应当予以赔偿。被告黄龙县某燃气有限公司作为燃气公司的经营人,在燃气正常使用前,应当对全部住户的天然气设施逐户进行检查,在确保不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才可以正常供气。本案中,燃气公司在仅对部分住户进行检查,在未排除安全隐患且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未整改的情况下,仍接通该小区天然气,是造成该事故的主要原因,其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90%),赔偿四人共计1013881元。被告人韩军夫妇家天然气表被拆卸,是造成该事故的次要原因,但天然气表是在韩军夫妇雇佣他人铺设地板砖期间还是黄龙某装饰承揽施工期间被拆卸现无法确认,因此被告人韩军夫妇与被告黄龙县某装饰公司分别承担5%的赔偿责任,即各赔偿56327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