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一夫妻吵架点燃煤气 冲动丈夫被判爆炸罪

2017年5月的一个晚上,金华永康一出租屋内,一对小两口发生了了口角,冲动的丈夫在争吵过程中打开煤气罐阀门,并点燃引发爆炸,近日,永康市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开庭审理,这名男子被判爆炸罪。
越洋和于燕是一对八零后夫妻,从老家贵州到金华永康打工。但因为交流太少,渐渐地,夫妻俩之间的感情出现了危机。2017年5月14日,越洋怎么都联系不上妻子。强压着怒火,骑车沿路寻找,终于在一家烤鱼店里找到了正和工友们聚餐的于燕。
回到到出租屋内,越洋积压已久的不满瞬间就点燃了,他和于燕再次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因为当时没控制好情绪,就起了冲突,吵了几句,我就说了一句,你这样是不是要我去死,她说,你死不死不关我的事。”
 
气急之下,越洋从厨房搬来了煤气瓶并打开煤气阀门,争吵中点着打火机引发了爆炸。爆炸致使出租房的窗户被炸飞,两辆停放楼下的车辆受损,越洋、于燕二人分别受轻伤、轻微伤,受损物品的总价值为4574元。
法院认为,越洋的行为已构成爆炸罪。虑到越洋能够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且已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法院最终判处越洋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庭后,被告人越洋为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这个行为我真的太冲动了,没有意识到法律的这些问题,现在非常后悔,如果还给我机会的话,我一定不会辜负她,和她好好过日子。”

对小两口发生了了口角,冲动的丈夫在争吵过程中打开煤气罐阀门,并点燃引发爆炸,近日,永康市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开庭审理,这名男子被判爆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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