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阳城阳泰集团义城煤业有限公司“4·1”机械事故情况的通报
晋城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山西阳城阳泰集团义城煤业有限公司“4·1”机械事故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晋城煤业集团、兰花集团公司、兰花科创公司、晋城煤销公司、山西华润大宁能源有限公司、山西中煤华晋晋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4月1日16时左右,山西阳城阳泰集团义城煤业有限公司井下3407回风顺槽绞车拖运支架过程中,连接支架锚链断裂,导致连接(锚链)绞车钢丝绳回弹,击中头部致1人死亡。此事故发生在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全省各类事故教训的敏感时期,发生在政府机构改革煤矿安全监管职责刚刚移交的特殊时期,发生在全市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安排部署的关键时期,是我市煤矿企业首起事故,充分暴露该矿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改不彻底、安全技术措施不得力,以及企业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为严肃安全生产纪律,市局决定:
一、责令山西阳城阳泰集团义城煤业有限公司停产整顿,整顿期限不少于1个月。
二、责成阳城县应急管理局安排2人驻矿盯守,严禁山西阳城阳泰集团义城煤业有限公司擅自组织生产建设作业。
三、撤销山西阳城阳泰集团义城煤业有限公司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四、对山西阳城阳泰集团义城煤业有限公司“4·1”机械事故情况在全市进行通报,待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责令阳城县应急管理局、阳泰集团、义城煤业有限公司向市局做出深刻检查。
六、未经开展事故约谈和市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验收,不得启动复产验收程序。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全面提升安全责任意识。各级要进一步提升安全意识,牢固树立“零死亡”理念,强化政治站位,把抓好煤矿安全生产作为政治使命和责任担当,强化责任之心、敬畏之心、戒惧之心。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缩短监管责任移交过渡期,尽快做到人员到位、职责到位、监管到位,做到安全监管工作不空挡、不断线,扎实推进监管部门、主体企业、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真正做到铁面无私抓执法,动真碰硬除隐患,上下尽心改问题,形成人人知责、认真履责、个个尽责、严格问责的安全责任落实局面。
二、持续强化安全警示教育。近期全国、全省各类事故频发,各级各单位一定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要求,落实全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大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内容,持续加强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和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增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三、不断加强现场变化管理。坚持问题导向,用实用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及时辨识评估管控化解各类安全风险,认真组织开展现场动态隐患排查,高度重视工作面搬家、过地质构造、零星工程等安全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着重从人员、时段、系统和环境加强变化管控,重点要将变化管理落实到现场,将现场安全确认作为管控重点,煤矿交接班、采掘作业、搬家倒面、设备运输必须严格进行现场确认,尤其是在大型设备运输现场,必须确认连接装置、钢丝绳、换向滑轮、绞车等设备及其构件的抗压抗拉强度和安装质量符合要求,必须划定设备运行影响范围,划定影响区域红线,严格人员位置管控,确保红线范围内没有人员,有效防范意外伤人。
四、加大安全检查执法力度。各级要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暗查暗访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坚决杜绝重检查轻执法或只检查不执法,要直面问题,敢于动真碰硬,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隐患,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煤矿,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建整顿,并挂牌督办,对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的煤矿,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晋城市应急管理局 晋城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