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仙庄煤矿“1.18”瞎炮崩人事故案例分析
2009年1月18日1:50分,朱仙庄矿864 3#石门发生一起瞎炮崩人事故,造成一死一伤。
一、事故经过
1月18日夜班,矿掘进9队施工864 3#石门当班出勤14人,副工长曹安徽带班,安排当班打眼并放炮进尺。23:10分左右曹安徽到达迎头进行安全确认,认为没有异常情况后,指派打眼工沈建军、史仙奎在迎头打眼。该石门已施工42m,前15.5m为35°上山,后26.5m为12°上山。沈建军在左帮打眼,史仙奎在右帮打眼,1:45分左右,宋树林刚给沈建军打左帮第三圈辅助眼领好钎,沈建军风锤打响了17日早班放炮遗留的瞎炮,史仙奎左眼角处轻微擦伤,沈建军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1、当班带班人、班长和迎头打眼工对迎头瞎、残炮进行安全确认流于形式,安全确认不到位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17日早班班长任强、放炮员丁言伟清底验炮制度未执行落实,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三、防范措施
1、严格落实清底交窑验炮制度。采掘工作面验炮工作必须做到现场安全负责人与放炮员共同完成安全确认。放炮后清底不到位或验炮工作未进行的,一律不得从事其他工作;验炮工作未完成,当班班组长和放炮员严禁离开施工现场。
2、强化放炮工序规范化。必须坚持使用矿用抗水雷管、网络导通仪、雷管脚线护套、阻燃彩带等有效的爆破器材,提高爆破效果。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制度”、“三警戒”。装药、放炮不得与其他无关工序平行作业。采、掘工作面放炮连线必须由放炮员亲自操作,严禁其他任何人代替。切实做到采煤面警戒内有人不放炮、掘进面不清底验炮不交窑。
3、切实执行雷管导通和分组编号制度。各单位在雷管发出前认真执行雷管导通和分组编号制度。雷管发出前必须进行导通试验,退库雷管再次发出前也必须进行导通,凡不经导通试验或电阻值不符合要求的电雷管一律不准发出。
4、强化施工单位现场动态稽查。要不定期、不定人员、不定班次、不定地点对放炮现场和药库导通、发放进行动态稽查;严肃查处各类违章放炮行为,坚决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6、加强职工业务素质、安全意识教育。强化职工业务素质考核制度落实;从重查处各类培训流于形式等情况;切实提高煤矿职工业务水平与操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