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矿 “2.23”运输事故案例分析
2008年2月23日10点35分,桃园矿北八大巷回风道向里约20米处发生一起因违章乘车造成的死亡事故。
一、 事故经过
2008年2月23日,基建区区长张晓更值班,大班班前会安排九队队长张红去迎头前顺便到北六下部车场以及北八大巷车场查看料车情况。张红乘坐9:05分的乘人车到北六乘人车场下车。去北六下部车场查看料车情况后,转乘基建区本单位专用乘人车准备到迎头车场。当车运行了11.1米至北八大巷回风道向里约20米处时,张红喊电机车司机“停车”,在车未停稳的情况下,张就急忙从轻重车线之间下车,被停在另一股道上的三节专用水泥车搓倒摔伤。电机车司机朱友勤将车停下后,发现张红头向外、脚朝里仰面平行躺在轻、重车道之间的底板上,就急忙上去抱着张红呼喊,张红无应答,且鼻孔流血,后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
二、 事故原因
1、死者张红严重违章。违反乘人车管理制度,且在车未停稳的情况下从轻重车线之间下车。
2、部分单位对班队长的教育、管理不严,致使班队长这个层面的管理时常处于“只用不管”或管理不严的状态,同时个别班队长缺乏自我约束力,从而导致个别班队长违章作业甚至违章指挥的现象。
三、防范措施
1、强化对班队长安全教育和管理,重点解决对他们只用不管或管理不严、自我约束力不强的问题,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提高他们按章指挥、按章作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乘人车管理制度,上、下车必须从人行道侧;乘人车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不要存车或减少存车。
3、全力推进安全精细化管理,特别是对入井单独作业的人员的管理。单独作业的人员要做到自律、自保、互保,确保安全生产。
4、确实加大对“三违”的教育、管理,进一步规范职工安全行为,减少“三违”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