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七台河市福瑞祥煤矿透水事故案例分析

1.事故单位简介

福瑞祥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八井,位于七台河市桃山区。批准开采煤层为85#、90#、93#、94#煤层,截止到2010年末剩余地质储量50.12万吨,可采储量42.6万吨。该矿采用片盘斜井开拓,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正常涌水量为40m3/h,最大涌水量80 m3/h。发生事故时,该矿实际有六个采掘工作面生产,事故发生地点为94#层左三片巷道式采煤工作面上部。

2.事故经过

2012年12月1日23时左右,四片的李殿刚等人升井,在矿车提升至三片车场上部7-8米处,发现身后有白雾、冷气和气浪往井口门方向吹来。这时在井下六片副井附近张吉飞和沈树君听到水响,看见很大的水流从副井巷道往下淌,且主副井的联络巷水量更大。23时40分左右,张吉飞等人跑至地面报告三片透水。

事故发生时,井下共有作业人员22人,8人安全升井,14人被困井下。

事故发生后,经过紧张救援,成功获救出4名被困矿工,10名矿工遇难。最终共清理、恢复巷道3660.5m,清淤1990m3。

3.事故原因

福瑞祥公司八井越界非法盗采,94#层左三片巷道式采煤工作面上部开采与震祥煤矿五井的边界煤柱,造成与已关闭的震祥煤矿五井主井底(水窝)之间煤柱仅剩1.2米,震祥煤矿五井老空积水压垮煤柱并溃入井下,导致水害事故发生。

4.事故教训

(1)煤矿企业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完善企业安全管理机制,树立依法办矿、依法管矿,严禁超层越界。

(2)煤矿企业要认真开展以水患防治为主的隐患排查工作,完善隐患排查制度,加强现场管理,全力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

(3)强化技术管理和技术指导。各级技术管理部门要指导帮助煤矿加强防治水基础工作,落实防治水措施、落实矿井水害防治责任制,煤矿企业要配齐、配强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及时掌握收集区域矿井周边水文地质资料和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分布情况,切实加强矿井水文地质基础工作,提高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水平。水患严重矿井、疑似水患矿井或在水患区域内施工作业时,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

(4)加强煤矿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尤其要加强矿井从业人员的防治水专业知识培训教育,煤矿要开展水害事故应急演练,提高矿井从业人员安全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