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桥矿“5.14”单体伤人死亡事故

  谢桥矿“5.14”单体伤人死亡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7年5月14日中班班前会,班长李多文安排王某某、马兆明、李庆明负责下端头工作。中班正常割煤作业下行至95#架时,72#架处顶板掉下一块大矸石,随刮板机下行,大矸石拉至机头处时被卡住,控制台司机用点动的方式处理大矸石时,大矸石忽然从机头下窜,冲倒转载机下帮的一根单体支柱,王某某躲避不及,被单体支柱砸在胸部,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违反规程措施规定:要停车闭锁处理大块矸石。

  1、直接原因:职工王某某没有意识到矸石会突然下窜冲倒单体,站位不当,自主保安意识不强。

  2、间接原因:违反作业规程规定,没有采取停车闭锁的方法处理大块矸石。

  三、处理决定

  (一)李多文,当班班长,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事故负直接管理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离岗培训半年。

  (二)孙向阳,综采一队队长,是该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事故安全管理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待岗半年。

  (三)曹怀久,综采一队书记,对事故安全教育不力责任,建议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待岗半年。

  四、防范措施

  1、加强工作面顶板管理,按规程措施要求及时拉超前支护,防止片帮掉顶产生大块矸石。

  2、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按照规程要求处理大块矸石、煤块、物料等。

  3、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提高自保、互保、联保意识。

  4、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强化现场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