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煤矿“4•29”较大运输事故案例分析

振兴煤矿“4·29”较大运输事故

2015年4月29日12时20分,益阳市安化海川达矿业有限公司振兴煤矿(以下简称振兴煤矿)发生一起较大运输事故(暗主斜井井筒跑车),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61.38万元。

一、事故发生与抢救经过

4月29日8点班,煤矿共安排49人下井进行材料设备装运、维修等作业。其中,采煤一队25人在南翼+125m水平维修,采煤二队16人在+170m水平作业,刘国富在暗主斜井上部车场进行挂钩兼信号工作,熊图强临时代班担任暗主斜井绞车司机,技术副矿长胡宏有下井带班。

6时50分,采煤二队16人召开进班会。会上,队长黄军安排孔凡喜(班长)、王本景、相起风、蒋帮红、朱进喜、蒋帮虎等10人负责将17型刮板输送机机头、机尾和槽板从地面装车运到暗主斜井+170m水平工作面,其他5人在+170m车场打锚杆、清道,自己下井跟班。

11时30分,从主斜井将7车槽板一次性下放到+250m车场。正准备下放其他5个矿车时,孔凡喜等9人从副井下井。11时45分,孔凡喜等9人走到暗主斜井上部甩车场时,看见了12个装有槽板、机尾等材料的矿车已到达甩车场。孔凡喜安排相起风等5人留在上部甩车场配合调车等工作。12时10分,在未告诉挂钩工的情况下,孔凡喜、蒋帮红等4人沿暗主斜井往+170m甩车场行走。

12时15分,挂钩工刘国富先将7辆装有槽板的矿车摘掉后面2辆,把前面5辆矿车联上钩头。但刘国富在与绞车司机熊图强商量后,又将刚摘掉的2辆矿车重新挂上,随即发出了提升信号铃。绞车司机启动绞车,将7辆矿车从甩车场提过暗主斜井井筒斜坡道岔,将矿车停在斜坡上。12时17分,从+170m水平上来的胡宏有等2人刚好抵达暗主斜井上部变坡点。此前,胡宏有2人在暗主斜井井筒中部遇到过往下步行的孔凡喜等4人。

12时18分,刘国富扳好道岔,按铃发出下放矿车信号。绞车司机随即启动绞车下放矿车,当矿车下行至暗主斜井变坡点往下11.8m处时,由于坡度变化(6°变为26°),钢丝绳拉力增大,再加之严重锈蚀和超载,发生断绳跑车事故。断绳的矿车在重力加速度的作用下,飞速下滑至距暗主斜井变坡点160.4m处发生掉道、碰撞,将正在井筒内行走的蒋帮红、蒋帮虎、朱进喜等3人当场撞死,走在前面20m的孔凡喜刚好进入+170m甩车场而幸免遇难。

胡宏有等人发现跑车后,意识到可能发生事故,立即下去救援,并电话报告了地面。煤矿立即组织救援,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安化县立即成立救援指挥部,组织救援队开展井下救援。29日19时,救援人员将3名遇难者遗体运送出井,现场救援工作结束。

二、事故原因及性质

㈠直接原因

暗主斜井提升钢丝绳锈蚀,局部严重磨损;行人时违规放车;超挂矿车、超负荷提升,造成断绳跑车;断绳的矿车加速下滑时将在暗主斜井中行走的3人当场撞死。

㈡间接原因

1.暗主斜井运输管理混乱。

2.矿井安全管理不到位。

3.安全生产投入不到位。

4.劳动用工管理不到位。

5.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6.安全监管存在漏洞。

三、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

㈠振兴煤矿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

2.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

3.加强机电运输设备检测和日常维护。

4.加强对运输系统人员的管理

5.切实加强安全管理

6.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

㈡安化县要切实加强安全监管,督促煤矿企业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安全管理,杜绝事故发生。

7.责令全县煤矿停产整改,隐患排查治理推倒重来。

8.严格落实安全监管属地责任。

9.推动煤矿企业落实“五落实五到位”。

10.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