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集西煤矿“5•28”工伤事故
一、事故时间:2018年5月28日03时40分左右
二、事故地点:11402顶板瓦斯抽放巷
三、事故单位:钻探抽采事业部钻机队
六、伤情界定:轻伤
七、伤者基本情况
姓名:李凡明、性别:男、年龄:40岁、工龄:16年、工种:钻机工、文化程度:初中
八、事故经过:
5月28日夜班,钻探抽采事业部钻机队班前会安排李凡明(安全负责人)、王超在11402顶板瓦斯抽放巷第一台钻机施工13-1煤瓦斯拦截孔,到达工作地点后先对施工环境及机械设备进行排查,然后再恢复钻机施工。28日夜班03:40左右,在打设钻机后下方的压车柱子时(此时前方两颗压车柱子已打好),伤者抬头看压车柱子上方的垫木与巷道顶板的接触情况时,被顶板突然掉落的矸石(规格约:长×宽×厚=20mm×10mm×10mm;该处巷道高度约为4.0m)砸中鼻子左侧,同机组施工人员王超立即向矿调度、部门值班人员和现场带班人员汇报。矿调度接到汇报后安排升井,后经矿医院做简单处理后送往潘集北方医院拍片,经医院诊断:鼻骨左侧骨折。
九、事故调查情况:
(一)现场情况:
事故发生11402顶板瓦斯抽放巷内,巷道内四台钻机运行,部门跟班人员江星在第四台钻机处、钻机队带班人员胡玄玄在第二台钻机处,该巷道采用架棚支护,现场支护良好。在打设第一台钻机后下方的压车柱子时,伤者抬头看压车柱子上方的垫木与巷道顶板的接触情况时,被顶板突然掉落的矸石(规格约:长×宽×厚=20mm×10mm×10mm;该处巷道高度约为4.0m)砸中鼻子左侧。
(二)事故汇报情况:
事故发生后,同茬作业人员王超向矿调度指挥中心、现场带班人员胡玄玄及单位值班汇报,调度及单位值班人员安排人员护送伤者升井,约03时53分,矿调度指挥中心随即向集团公司调度汇报事故情况。
十、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1.打设钻机后下方的压车柱子时,伤者抬头看压车柱子上方的垫木与巷道顶板的接触情况时,被顶板突然掉落的小块矸石砸中鼻子左侧,是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施工前,现场安全负责人未对作业范围内顶板的安全情况进行确认。
2.伤者未按措施要求对岗位安全隐患进行自排查,安全自保意识较差。
3.钻探抽采事业部现场带班人员未对现场安全风险排查,安全确认不到位。
4.钻探抽采事业对职工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安全管理不细,员工自保、互保意识不强。
十一、防范措施:
1.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带班人员、班队长、安监员要紧盯现场、把关键、抓重点、每班施工要严格对周围环境及人员进行安全确认。
2.在打设压车柱子时,要两人同时作业,一人站在远处观察垫木与顶板接触情况,一人负责打设压车柱子。
3.钻探抽采事业部要规范员工作业行为,消除“三惯”思想,要加强现场隐患排查力度,增强员工自保、互保意识,确保作业安全。
4.严格按措施要求落实施工,压车液压单体上方垫木应使用正规的垫木(150*150*30mm),垫木用12#铁丝固定牢固。
5.现场应配备专业找顶工具,以便作业前“敲帮问顶”制度的有效落实。
6.钻探抽采事业部要加强员工培训,“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工作确保在现场落实到位。
朱集西分公司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