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能源枣矿集团柴里煤矿“8.15 ”顶板事故
2015年8月15日13时21分,山东能源枣矿集团柴里煤矿23下600安装工作面调架区发生一起冒顶伤人事故,造成2人死亡。
一、事故发生及抢险经过
2015年8月15日早6点00分,安装准备工区值班人员副区长程广玉安排当天早班工作,由副区长李靖等12人,负责23下600工作面面内调架工作。到达现场后,李靖带人在切眼待调架区进行调架前的替棚准备工作。
13时许,替棚维护工作完毕,李靖安排本组其他人员外运工字钢,准备进架,其本人与尹允社留在替棚处负责尾工处理。
13时21分,负责外段运输支架的副区长姚辉克将支架运到机尾后,去面内查看准备情况,当走到距调架区约10米的位置时,看到二人正在卸前切眼侧抬棚下的单体液压支柱,顶板瞬间垮落,二人躲闪不及,被冒落的煤矸掩埋。冒顶区位于调架区面前侧,长4米、宽3米,与上分层采空区冒通。姚辉克立即组织现场人员施救,同时,安监员满建东向矿调度室进行了汇报。调度员接到汇报后,立即启动事故救援应急预案,要求现场人员保证安全、积极组织抢救,并安排附近区域人员赶赴施救,同时向矿领导进行了汇报。矿立即成立了地面、井下抢险指挥部,组织矿管理人员、救护队员、医务人员等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救援。
19时40分,被困人员尹允社被救出,经医务人员现场抢救无效死亡。20时20分,被困人员李靖被救出,经医务人员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矿及时向集团公司、鲁南监察分局、省煤炭工业局等上级部门进行了汇报。枣矿集团董事长、工会主席、总工程师及安全生产处室、救护大队等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救援。同时,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副局长黄传富、安全监督管理处领导,鲁南监察分局局长、书记、监察一室有关人员,山东能源集团总经理、总工程师等领导赶赴现场指导救援。
二、事故原因
事故调查组通过察看井下现场和地面资料,并调查现场施工人员后分析认定,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严重违章作业。
(一)直接原因
现场作业人员李靖、尹允社违章作业,严重违反作业规程中“调架时必须坚持先支后回的原则”、“不得随意扩大调架空间”、“倾斜木抬棚必须动态保持一梁四柱”、“进支架时遇到柱子,人应在支架下回柱”等规定,违章提前回撤调架区域的单体液压支柱,严重降低了该区域支护强度,导致顶板冒落,造成了自身伤害。
(二)间接原因
1.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第一”的思想树立不牢,安全意识差,自主保安和互保联保不到位,施工人员没有严格执行作业规程的规定,为加快调架速度、节省调架时间,图省事、怕麻烦,冒险蛮干,在没有进支架的情况下提前回撤调架区支柱,对潜在的危险因素没有及时发现。
2.现场施工人员对施工安全的认识不到位,思想重视程度不够,没有严格按照作业规程的规定,对工作面替棚区支柱初撑力进行测定,不能准确掌控支护的可靠程度,同时也没有对现场施工地点安全状态进行确认。
3.现场隐蔽致灾因素排查不彻底。在切眼掘进期间现场未发现断层迹象,但该区域临近上分层回采期间的断层尖灭区,靠近煤机滚筒硐室,该区域面里侧顶板受多种因素影响,造成顶板稳定性变差,未及时采取加强支护措施。
4.当班安监员现场安全检查不细致,巡查不到位,没有对顶板管理进行重点监管。对施工人员提前回柱造成调架区域顶板支护强度不足等安全隐患没有及时发现,现场的安全监管出现了漏洞。
5.矿井安全周期较长,已连续12年安全生产,部分管理人员出现了松懈麻痹思想。事发时,该工作面设计安装的180个支架已完成了160架,安装工作已临近收尾,现场管理人员对支架安装安全管理有所忽视,检查不到位,把关不严。
三、事故教训
(一)思想上的隐患是最大的隐患。思想上任何的松懈麻痹都会形成安全管理上的放松,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来之不易的安全形势就会毁于一旦。必须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严禁一切不顾安全生产条件的冒险作业,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二)违章作业是事故发生的根源。违反规程、违章作业就是拿生命当儿戏,就要付出沉重的代价。必须要增强干部职工的互保、自保和按章作业意识,规范岗位操作要求,提高职工的岗位正规操作能力,切实按章作业,坚决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现象的发生。
(三)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明确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落实,才能保证安全管理无死角、无盲区。必须要认真落实各级、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谁主管谁负责,做到责、权、利相结合,确保安全管理系统运行良好,生产作业地点的安全管理全覆盖。
(四)隐患的排查治理不够深入。生产现场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和隐蔽性致灾因素隐患的排查治理,是超前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的关键。必须要加强对重要工序、重点环节、关键部位和安全薄弱人物的排查,要加大隐蔽致灾因素的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解决处理,坚决做到隐患不除不生产。
(五)现场安全制度不能有效落实。区队跟班管理人员安全责任落实不力、现场履职不到位,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不到位。抓安全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和良心,必须要有对生命安全的敬畏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