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强氯精火灾事故
海南海口强氯精火灾事故
2018-10-08
10月8日0时59分,海口市119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海口市龙华区金垦路逍遥湖附近垃圾堆垛发生火灾。接到报警后,海口消防支队立即调派金融、特一2个中队赶赴现场处置。消防官兵到场后,发现现场有大量白色烟雾,并伴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消防官兵立即扩大警戒范围将周边群众进行疏散,同时与逍遥湖负责人取得联系,初步判断着火物质为治理水体的强氯精(NKC-621三氯异氰脲酸)。根据现场情况,消防指挥员决定调集挖掘机和四车干河沙,采取砂覆盖法对现场进行覆盖处理。6点47分,化学危险品被全面覆盖,现场处置完毕,此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在此,海口消防提醒广大市民和有关单位,请妥善存放化学用品,及时处理化学品废料,避免发生火灾及其他危害事故。报警时请准确说明着火物质和存放物质,为消防处置提供正确依据。
来源:海南在线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