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南 布家园总承包工程项目 5 号楼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
2022年12月16日8时50分许,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南 布家园总承包工程项目 5 号楼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 1 人死亡。
一、事故相关单位
1.建设单位。深圳市益田世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施工单位。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
3.专业分包单位。深圳宝恒泰建设有限公司
4.劳务分包单位。深圳市红树林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5.监理单位。深圳市恒浩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事发经过
12月16日7时许,红树林劳务公司员工陈某才、陈某清、 徐某涛 3 人携带批灰工具到南布家园 5 栋 32 层(该层有四个户型)阳台进行刮腻子作业(一人负责一户)。陈某才在南侧室内阳台上批荡(对高处和房顶的处理是踩在折叠马凳上完成),陈某清和徐某涛在另一户型室内阳台批荡。
12月16日8时许,红树林劳务公司领班李某帅听到工人在喊有人坠楼,电话联系陈某才未果,便通知徐某涛到陈某才作业位置察看,发现陈某才不在作业室内,用于登高作业的马凳侧倒,楼层防护门朝外打开且变形弯曲,徐某涛往阳台下方看发现有1人(自认是陈某才)已躺在1楼。中国十九冶专职安全管理员魏某健等人员到现场查看情况后立即报警。9 时许,坪山公安分局、 区应急局和龙田街道办事处等相关人员接到事故信息后迅速赶 赴现场进行处置。
三、直接原因
陈某才安全意识淡薄,在未做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 将马凳摆放在杂物凌乱且不平整的木板斜坡上进行阳台顶部批灰作业,由于站在马凳顶部进行头部上仰和移动作业导致马凳失稳侧倾,其因身体失衡跌落导致施工升降机楼层门被撞开,坠落到地面1层后死亡。
四、对事故有关个人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1.陈某才。陈某才安全意识淡薄,在未做任何安全防护措施 的情况下,将马凳摆放在杂物多且不平整的木板斜坡上进行阳台 顶部批灰作业,由于站在马凳顶部进行头部上仰和移动作业时导 致马凳失稳侧倾,其因身体失衡跌落导致施工升降机楼层门被撞 开,坠落到地面 1 层后死亡,应对本起事故负直接责任,鉴于其 已死亡,建议免予追究其责任。
2.李某成。宝恒泰公司南布家园项目现场负责人,未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制止作业人员不安全行为,其违反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五)项、第(六) 项 10的规定,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第九十六条 11,对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