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某工地疑似违规作业,一工人从高处坠落地面

经过事故调查,事故经过如下:


2021年11月21日9时左右,深圳市国豪首创装修工程有限公司员工喻某鹏用车将临时木工 陈某林(男,58岁,死者)和临时木工 陈某泉(男,60 岁,死者哥哥)两人及装修工具、材料拉到精茂科技大厦运送到五楼524室后离开,留下陈某林、陈某泉进行轻钢龙骨石膏板隔墙作业。


16时30分左右,两人开始对524与525室隔墙上的第二层(第一层高约2.4米)石膏板进行安装,陈某林双腿跨立在木质人字梯两侧第三档(从上往下数,距地面垂直高度约1.6米),负责用气动螺丝刀将石膏板固定在轻钢龙骨墙面上,陈某泉在地面负责按需要尺寸切割石膏板,交予陈某林安装。


16时40分左右,陈某泉将切割好的一块石膏板递给梯子上的陈某林后,蹲在地面继续切割石膏板,这时听到“砰”的一声响, 看到一块石膏板坠落在地上,随后看到陈某林摔下。陈某泉看到陈某林摔下后将其转移到靠墙处,并坐在地上将伤者头部抱起。


事故时间线如下:

16时30分左右,死者开始爬上人字梯作业;

16时40分左右,死者从人字梯上摔下来,发生事故;

16时55分左右,来接施工人员下班的喻某鹏到达524室时,发现了抱着伤者的陈某泉和地上的血迹,意识到发生了事故。

17时02分喻某鹏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17时24分拨打110报警。

17时10分左右120急救人员赶到,在进行了现场紧急处置后,将陈某林抬上救护车,

17 时 41分伤者被送入盐田区人民医院急诊室,

19时58分医院宣布陈某林临床死亡。


调查组认定的事故直接原因为:


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未按要求使用和佩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违反人字梯使用要求,跨过梯子顶部站在人字梯两侧作业,将石膏板贴上墙面时石膏板发生下滑,在阻止其掉落时,身体受到向外(相对隔墙)的反作用力,带动梯子上部发生偏移,导致人、梯失稳摔倒。


新纪录!0.6米,坠亡!


事故通报:2019年8月25日9时许,一名作业人员在清理输送带时,从站立的铁制凳子上不慎跌落,头部着地导致受伤,后经送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事故。


事故发生经过

2019年8月25日上午,利高公司厂长陈海云维修输送带,9时左右,因需要有人帮忙拉动输送带的链条,陈海云便叫来一旁拉螺给其他工人分拣的裴振安过来帮忙,因高度不够,裴振安就站在铁制离地约0.6米左右的平台上拉输送带的链条,在拉输送带链条的过程中,链条突然松动,身体往后仰,从平台上摔落,头部撞击到地面。


事故发生原因裴振安在拉动输送带链条时,因链条突然松动,身体往后仰,从站立的约0.6米左右的平台上摔落,头部撞击到地面。


2米高处跌落


事故通报:2020年7月27日,广东某电厂在进行#2机组润滑油间及给水泵区域消防水管改造项目过程中发生1名外包单位(东莞某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包单位”)施工作业人员从约2米高处跌落。

 

一、事件简要经过 

2020年7月27日9:36,外包单位工作负责人陈×持“#2机润滑油间及给水泵区域消防水管改造”热机工作票(工作票编号RC001442)进行#2机润滑油泵房消防水改造施工作业,工作负责人陈×把人字梯当作直梯斜靠在2A冷油器上使用,当陈×爬上梯子约2米高度时(梯子高度3.5米),梯子滑倒,陈×从梯子上坠地。

 

二、初步原因分析

(一)事件直接原因

陈×高处作业时违规把人字梯当直梯使用,直接斜靠在设备上,并且在没有工作监护和做好防止梯子滑倒措施的情况下,登梯过程梯子滑倒从而坠地。

 

 2.5米高处坠落身亡

 

2020年2月22日,安徽太湖县太湖科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高坠事故,造成1人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2月24日死亡,该起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6.4万元。近日,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发布:


事故发生经过

2月22日,太湖科诚公司准备复工,安排涂布车间员工余东华等三人负责一号涂布线的清洁工作,上午8时53分,余东华在清洁一号涂布线时,攀爬至涂布线烘箱顶部不慎坠落,后经抢救无效于2月24上午9时许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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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示意图


事故原因

太湖科诚公司涂布车间普工余东华未采取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措施,未履行高处作业审批、现场作业监护等安全措施,攀爬至涂布线烘箱顶部进行清扫作业,导致在清扫过程中不慎从涂布线烘箱顶部(高度约2.5m)坠落摔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当事人余东华违章作业,是该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1米高处坠落致死!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一起事故:2019年8月26日19时50分左右,由中铁十五局集团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江苏省华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南京市建邺区北圩路41号南京晓庄学院网格学院改造项目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


据了解,当时这名河南夏邑男性工人,在二层食堂过道部位站在人字梯上(站立高度约1m)安装消防喷淋头时,不慎从人字梯上滑落摔倒至地面,项目部立即拨打120,急救车到达后将其送至江苏省人民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于当晚9时47分左右死亡。


1.37米高处坠落致死!


类似案例:近日,深圳两名工人给某店安装招牌,在给招牌安装铁皮雨棚时,由于雨棚有些长,两人安装有些困难。于是,其中一人爬上了店铺门口的一堵高约1.37米的矮墙。由于高度还是不够,便又拿来一个胶水桶(高约0.4米),放在矮墙上垫在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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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时站立的矮墙,高度约1.37米


1.37米已经突破此前1.43米坠亡的新记录

就在他脚踩胶水桶伸手扶雨棚时,

突然脚下不稳失去重心,

随后便跌落至地面导致头部摔伤

后经多天抢救无效死亡!


1.43米高处坠落致死!




1米多高处坠落致死!


近日,一在建工地发生工人坠亡事故。死者吴某的家属赶到工地后被告知,吴某从1米多高的梯子上摔落身亡。吴先生得知儿子吴某的死讯后立即赶到现场,他看到儿子倒在梯子底下。“工地相关负责人说我儿子从1米多高的梯子上摔下,可那么矮的梯子怎么能摔死人呢?”吴先生不解地说。据悉死者吴某是一名电焊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