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公司枣泉煤矿2·7”乙炔瓶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2022年2月7日16时30分,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公司枣泉煤矿(以下简称枣泉煤矿)130203综放工作面发生1起乙炔瓶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22.4万元(不含事故罚款)

事故发生后,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黄明、陈润儿、咸辉、黄玉治、赵永清、黄锦生等领导同志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全力组织救治伤员,迅速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严肃追责,举一反三,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吴秀章和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银川市政府等部门负责人赶赴医院了解受伤人员病情,指示医疗部门全力救治伤员,并就做好善后处置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指导。目前,8名受伤人员已出院6名,剩余2名伤员生命体征平稳,医疗救治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于2022年2月8日组织银川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总工会等部门成立枣泉煤矿“2·7”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银川市监察委员会派员参加,同时聘请有关专家协助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专家论证及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及事故防范措施,按期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一)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公司基本情况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公司(以下简称国能宁煤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18日,是国家能源集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合资合作组建的国有企业。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生产建设和煤制油化工,经营范围涉及煤炭深加工及综合利用、机械加工制造与维修、能源工程建设等。煤炭板块生产、建设矿井14对,洗煤单位1家,煤炭生产能力6500万吨/年。
国能宁煤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宁)MK安许证字〔2019〕-004,有效期:2019月11月25日至2022月11月25日。
(二)枣泉煤矿基本情况
1.矿井概况
枣泉煤矿位于宁夏灵武市东南62km的毛乌素沙漠边缘,井田南北长13km,东西宽平均约4km,面积约50.86km2,地质储量9.65亿吨,可采储量5.26亿吨,矿井设计生产能力500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800万吨/年。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0.387m3/t、绝对瓦斯涌出量5.375m/min3,属低瓦斯矿井,煤尘具有爆炸性。矿井分东、西两翼建设,东翼采区于2004年4月筹建,2006年11月首采工作面试生产,2007年12月投产;西翼采区于2008年3月开工,2011年7月投产。
2.证照情况
枣泉煤矿属证照齐全的生产矿井,持证情况为: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00067043764X3,营业期自2008年10月29日至2050年12月28日。
《采矿许可证》证号:C1000002011071120116465,有效期自2021年12月3日至2036年12月31日。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宁)MK安许证字〔2008-003〕,有效期自2020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1日。
3.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
枣泉煤矿安全管理机构健全,配备矿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各1名;设置生产技术部(包括地测科、矿压管理办公室)、机电动力部、通风管理部、安全管理部、调度室五个生产职能部室,设有3个综采队、3个综掘队、准备队、机电队、3个运输队、通风队12个生产区队。安全管理人员经过培训并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4.煤层赋存、开采煤层情况及采煤方法
枣泉煤矿可采及局部可采煤层8层,分别为1#、2#、6#、7#、8下#、10#、12#、14#煤层,其中2煤、14煤为主要可采煤层,煤层平均厚度分别为7.88m、3.43m,目前开采2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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