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正黄领地翡翠公园项目部电工芶某华在1号和11号楼之间负一层地下室搭接临时排水泵电源时发生触电事故

近日,雅安市雨城区应急管理局公布一起事故调查报告。
2021年9月26日约11时35分,雅安正黄领地翡翠公园项目部电工芶某华在1号和11号楼之间负一层地下室搭接临时排水泵电源时发生触电事故,导致其死亡。


直接原因


项目部电工芶某华违反操作规程,在无专人职守、未悬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停电标志牌和未佩戴绝缘用具的情况下搭接临时用电设备电源时被人误合闸导致其触电死亡,是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间接原因


1.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 用电管理混乱。2家公司施工队用电取自同一配电柜,配电柜未上锁,未实行专人负责管理。
  • 该项目施工只配备了1名电工与实际需求不相匹配管理人员兼职,安全工作职责不清、履职不到位。施工队与正在装修1号楼售楼部的内部装饰工程、幕墙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多家不同公司施工队在同一区域作业
  • 未向电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为督促电工未佩带相应的防护用具施工作业。
2.监理单位履行监理职责不到位。


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个人


1.芶某华,项目部电工,违反操作规程,在无专人职守、未悬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停电标志牌和未佩戴绝缘用具的情况下搭接临时用电设备电源。鉴于芶某华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责任追究。
2.罗某,项目部经理,是该项目现场负责人。建议由雅安市雨城区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罗某行政处罚
3.佘某,施工单位总经理,建议由雅安市雨城区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佘某行政处罚
4.雷某,监理单位项目监理部总监,建议由雅安市雨城区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雷某行政处罚
附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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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黄领地翡翠公园“9·26”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2021年9月26日约11时35分,雅安正黄领地翡翠公园项目部电工芶某华在1号和11号楼之间负一层地下室搭接临时排水泵电源时发生触电事故,导致其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00万元人民币(不含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的授权,2021年9月28日雅安市雨城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了由区应急局、市住建局、区纪委监委、雨城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住建局组成的“正黄领地翡翠公园‘9·26’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依法对事故开展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厘清了相关单位和人员的事故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事故整改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正黄领地翡翠公园项目位于雅安市大兴片区新区大道与雨城大道交汇处,于2021年4月15日开工,建筑面积为78013㎡,共有5栋建筑,事故发生地点位于正黄领地翡翠公园项目1号楼(住宅28层含附属商业两层)与11号楼(住宅18层含附属商业一层)之间的负一层地下室。事故发生时,1号楼附属商业主体结构已全部封顶,处于外墙和内墙装饰施工阶段。该项目建设单位:雅安市正博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四川博弘正琨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四川华致信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事故涉及单位及人员概况
1.建设单位
雅安市正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博置业公司)成立于2021年1月20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800MA674Q5Q1X;公司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熊猫大道385号5栋3层1号;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营业期限:2021年1月20日至长期;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2.施工单位
四川博弘正琨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弘建设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19日,原名称为;遂宁市博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更名。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9037798149207;公司地址:遂宁市滨江路博源红光农贸超市三楼;注册资本:叁亿元整;营业期限:2005年9月19日至长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许可范围:建筑施工。
四川博弘正琨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雅安分公司(以下简称博弘建设雅安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28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800MA650DKB5Q;公司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熊猫大道385号;经营范围:受公司委托在公司经营范围内联系业务及咨询。
博弘建设公司与正博置业公司签订了正黄领地翡翠公园项目的总承包施工合同,合同明确了施工的范围与内容以及双方在合同期的义务、责任、权利等内容,博弘建设公司成立了四川博弘正琨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雅安翡翠公园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博弘建设雅安公司按照博弘建设公司授权负责正黄领地翡翠公园项目的运营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监理单位
四川华致信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致信监理公司)成立于2009年2月20日。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6684579403N;公司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环街69号居然1栋1单元911号;注册资本:伍佰万元;营业期限:2009年2月20日至永久 ;经营范围:工程监理等;资质类别: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华致信监理公司与正博置业公司签订了雅安正黄领地翡翠公园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委托合同,合同明确了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以及双方在合同期的义务、责任、权利等内容。
4.相关人员
佘某,博弘建设雅安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罗某,项目部经理,该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刘某:项目部安全员兼施工员,负责项目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和施工管理工作;芶某华,项目部电工,负责该项目电线铺设和临电搭接;姚某凤、贾某江、李某兰,项目部工人,从事项目临杂工作;雷某,华致信监理公司项目监理部总监,全面负责监理部工作。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1年9月25日大雨,设置在正黄领地翡翠公园项目1号楼和11号楼之间负一层地下室(以下简称地下室)的一台固定抽水泵(下称1号泵)损坏导致地下室积水严重。2021年9月26日上午,刘某安排芶某华在贾某江、李某兰、姚某凤的配合下安装临时抽水泵进行排水,临时水泵(下称2号泵)安装好(水泵电源线从地面二级配电柜直接搭接,且该配电柜还同时向内部装饰工程、幕墙工程施工队供电)合闸试运行时发现仍不能正常排水,经芶某华停电检查确认属于水泵故障。刘某安排芶某华和贾某江、姚某凤又从其他地方再搬来一台水泵(下称3号泵)到地下室,芶某华穿普通胶鞋用推车涉水将3号泵运往排水点位,同时贾某江去一楼地面叫李某兰去地下室一起帮姚某凤整理排水管。芶某华将3号泵运到排水点位后,把排水管递给脚手架上的姚某凤,由姚某凤通过地下室与地面之间的临时穿孔将排水管递给地面的贾某江进行铺设;芶某华站在淹过膝盖的水里在未戴绝缘手套的情况下,搭接3号泵电源线时,有人进入地面配电间误操作合上了二级配电柜控制该水泵电源的开关,导致芶某华触电。
(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约12时,姚某凤接到刘某电话问抽水情况时,姚某凤回答刘某说只看到芶某华随身携带的工具包,没有看到他本人。约12时10分贾某江路过芶某华宿舍时未看见芶某华,就打电话告知刘某,刘某当即召集贾某江、姚某凤、李某兰去地下室找人,姚某凤在排水点位发现了倒在水里的芶某华。刘某当即拨打了120、110电话,并向项目部执行经理谢某进行了报告。120到场后联系了消防队,消防队救援人员赶到把芶某华从水里抬出后经120(雅安市人民医院)医生确认其触电死亡。
接到事故报告后,区公安分局、大兴街道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带队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善后处置工作,并要求博弘建设雅安公司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截至目前,事故善后工作已处理完毕,无不稳定因素。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该起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死者姓名:芶某华;性别:男;年龄:61岁;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100万元(不含行政处罚)。
四、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组通过查勘事故现场,查阅事故涉及单位相关资料和对事故涉及单位有关人员的调查了解,一致认定事故原因如下:
(一)直接原因
项目部电工芶某华违反操作规程,在无专人职守、未悬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停电标志牌和未佩戴绝缘用具的情况下搭接临时用电设备电源时被人误合闸导致其触电死亡,是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博弘建设雅安公司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博弘建设雅安公司用电管理混乱。博弘建设雅安公司施工队与正在装修1号楼售楼部的内部装饰工程、幕墙装饰工程2家公司施工队用电取自同一配电柜,配电柜未上锁,未实行专人负责管理。
(2)博弘建设雅安公司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博弘建设雅安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对项目用电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隐患排查流于形式,致使供电隐患长期存在未得到及时有效整治。
(3)安全管理不到位。该项目施工只配备了1名电工与实际需求不相匹配。博弘建设雅安公司负责人对该项目的安全管理流于形式,未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兼职,安全工作职责不清、履职不到位。博弘建设雅安公司施工队与正在装修1号楼售楼部的内部装饰工程、幕墙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多家不同公司施工队在同一区域作业,相互间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4)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博弘建设雅安公司未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未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未遵守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安全投入不到位。未向电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为督促电工未佩带相应的防护用具施工作业。
2.华致信监理公司履行监理职责不到位。
(1)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职责,项目监理部对博弘建设公司翡翠公园项目存在多人兼职、安全工作职责不清、履职不到位情况失察。
(2)项目监理部对安全风险动态管控不到位,未根据项目施工进度适时调整监控重点。在日常巡查、检查过程中未发现项目临时用电不规范,二级配电箱未上锁、无专人职守;且多家不同公司施工队在同一区域作业,未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等事故隐患。
(三)事故性质
调查认定,正黄领地翡翠公园“9·26”一般触电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根据调查事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有关单位及责任人员提出如下处理建议:
(一)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个人
1.芶某华,项目部电工,违反操作规程,在无专人职守、未悬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停电标志牌和未佩戴绝缘用具的情况下搭接临时用电设备电源。鉴于芶某华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责任追究。
2.罗某,项目部经理,是该项目现场负责人。未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不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检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未及时制止和纠正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对事故发生负主要管理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五、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建议由雅安市雨城区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罗某行政处罚
3.佘某,博弘建设雅安公司总经理,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管理人员,未督促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的有效实施;未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管理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四、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由雅安市雨城区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佘某行政处罚
4.雷某,华致信监理公司项目监理部总监,负责监理部全面工作。未正确履行职责,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及时消除施工单位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违反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3.2.1-8、《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承担本次事故监理方的重要管理责任。依据《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建议由雅安市雨城区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雷某行政处罚
(二)建议给予事故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
1.博弘建设雅安公司,未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未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未遵守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项目用电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隐患排查流于形式,未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致使供电隐患长期存在未得到及时有效整治;未向电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该项目存在多个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对事故负有责任。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一、二款,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由雅安市雨城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博弘建设雅安公司实施行政处罚。
2.华致信监理公司对博弘建设公司翡翠公园项目存在多人兼职、安全工作职责不清、履职不到位情况失察;对安全风险动态管控不到位,未根据项目施工进度适时调整监控重点;在日常巡查、检查过程中未发现项目临时用电不规范,二级配电箱未上锁、无专人职守,且多家不同公司施工队在同一区域作业,未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等事故隐患。上述情况不符合《正黄领地.翡翠公园项目监理细则》《正黄领地.翡翠公园项目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监理责任。以上行为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第二款;依据《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三十九条、《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建议由雅安市雨城区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华致信监理公司行政处罚。
六、行业主管部门履职情况
该项目属于市级建设工程,行业管理部门为雅安市住建局。市住建局设置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基本到位,建议不予责任追究。
七、事故防范措施及整改建议
为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提出以下防范措施及建议:
(一)博弘建设雅安公司
一是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明确安全生产岗位职责;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三是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四是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是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并纠正从业人员的违章违规行为;六是对涉及多单位在同一区域作业的,必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确保安全生产。
(二)华致信监理公司
要依法严格履行监理安全职责,切实有效开展安全监理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巡查,及时纠正和制止施工现场从业人员的违规、违章作业行为;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到位,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行业主管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要举一反三,强化对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监管,加大检查和抽查力度,提高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能力,督促各方责任主体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