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石化总厂炼油厂常减压车间引火烧身
1993年5月14日20时20分,乌鲁木齐石化总厂炼油厂常减压车间,当班班长安排一名操作员,用常一线油(航煤)去擦洗管架上、管线表面的油污。操作员接了半桶油,当用绳子将油桶从低处向高处提时,因管线刮碰,将油撒在高温管线的裸露部位,同时也撒在他的身上,当即起火。在其下半身被引着后,从换热一层平台跳下去,经同志们帮助将身火扑灭。烧伤面积60%,三度以上面积占50%。
事故原因 班长违章指挥,操作员违章作业,均违反了总公司《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1993年5月14日20时20分,乌鲁木齐石化总厂炼油厂常减压车间,当班班长安排一名操作员,用常一线油(航煤)去擦洗管架上、管线表面的油污。操作员接了半桶油,当用绳子将油桶从低处向高处提时,因管线刮碰,将油撒在高温管线的裸露部位,同时也撒在他的身上,当即起火。在其下半身被引着后,从换热一层平台跳下去,经同志们帮助将身火扑灭。烧伤面积60%,三度以上面积占50%。
事故原因 班长违章指挥,操作员违章作业,均违反了总公司《防火防爆十大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