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钢厂斗轮机检修试运和重新处理缺陷,未按规定履行工作票手续,导致一人死亡。
某钢厂输煤运行和维护工作分别由两个项目部承担,事故前,斗轮机发生故障,维护项目部办理工作票进行检修。检修中擅自增加一名工作班成员(死者),未履行手续。
3月9日上午,斗轮机检修完毕,检修人员未按规定押回工作票,只是和运行人员口头联系,试运斗轮机。试运中,检修人员发现斗轮机仍有缺陷,未按规定重新履行工作票手续,只是给司机打手势要求停止斗轮机运行。斗轮机停运后,二名检修人员进入斗轮机的轮斗内处理缺陷。
司机突然想起斗轮机需连续试运,没有到就地检查斗轮机是否具备启动条件,只是在司机室瞭望,便启动斗轮机。导致一名人员被旋转的斗轮带起甩到倒流板的篦子上死亡,另一名人员从斗轮上跳下来,捡了一条命。1.检修人员严重违章,试运设备不押票,只是和运行人员口头联系;
2.运行人员严重违章,同意检修人员不押票试运,启动设备前不认真检查;
3.检修人员严重违章,已经传动的设备再次检修,仍然不办理任何手续;
4.检修人员严重违章,工作班成员变更随意,不履行手续;
5.没有对项目部履行管理责任,运行和维护项目部管理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