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花鼓山煤业有限公司山南井“6·22”运输事故调查处理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0年6月22日,江西花鼓山煤业有限公司山南井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1人死亡。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赣中监察分局(以下简称赣中分局)会同新余市渝水区纪委监委、应急管理局、总工会和新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等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邀请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参加,对该起事故进行了调查。2020年8月赣中分局对《江西花鼓山煤业有限公司山南井“6·22”运输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结案批复。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赣安〔2020〕12号)等规定,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赣中分局 (以下简称赣中分局)牵头组织成立了江西花鼓山煤业有限公司山南井“6·22”运输事故(以下简称山南井“6·22”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评估组组成

  赣中分局高度重视此次评估工作,对评估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2021年8月12日赣中分局牵头组织新余市渝水区纪委监委、渝水区总工会、渝水区应急局、高新区公安分局等成立了评估组,并邀请渝水区检察院派员参加, 制定了山南井“6·22”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方案,对山南井“6·22”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

  (二)评估范围

  按照有关规定,评估组采取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和现场核查等方式,认真细致地开展评估工作。评估工作主要有:

  1.山南井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所采取的具体举措、取得的成效;

  2.山南井和责任人员行政处罚、处分等落实情况;有关公职人员党纪、政务处分落实情况;

  3.山南井汲取事故教训,开展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并举一反三。

  二、山南井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共提出6条防范措施,经过评估,山南井落实情况如下:

  (一)强化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方面。

  1.山南井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为了提高学习效率,组织党政办、安全部等将习总书记近几年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整理汇编成册,把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纳入安全工作会、专题会和安全思想教育会,通过集中学习和日常学习相结合,提高了安全意识政治自觉性。

  2.事故发生后山南井加强了安全思想整顿,开展了开展安全思想大讨论活动,2020年7月印发了《花鼓山煤业公司关于开展“安全思想大讨论”活动的通知》,为强化活动效果,矿领导分别到基层区队挂点督导,全面开展大讨论,共有1523人次参加。通过开展安全思想大讨论,公司上下进一步树牢“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全体员工能够正确对待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的关系,提高“安全第一”的思想认识。

  (二)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方面

  山南井“6·22”事故后,加强了现场安全管理,特别是对机电运输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制度和措施,强化了人员岗位责任,加大了设备更新改造,重点加强绞车道管理,消除不安全因素。

  1.完善相关制度。制定《机电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机电运输副井、暗主井、南翼架空乘人装置管理特别规定》《山南井斜井运输安全管理措施》《浅部主井绞车道安全运行承诺书及上下山绞车提升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加强运输管理相关制度,每旬开展一次机电运输检查,从制度和措施上保障现场安全管理。另外根据机电、运输岗位现状,山南井重新修订完善了机电、运输相关岗位责任制,对部分工种岗位责任制进行梳理,清理整编了5 个工种,增加了1 个工种,增加岗位责任制7条。

  2.完善相关安全设施设备。对事故地点轨道上下山车场进行改造,加装矿车调头转盘,调整了绞车道下部防跑车栏位置;对各绞车道上车场变轨处加装气动挡车栏,防止未挂钩矿车滑入绞车道;完善声光报警装置,防止人员误入运输区域。

  3.强化设备设施检查维护。机电管理人员加大检查频次,每天对绞车、钢丝绳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建立台帐并及时整改。2020年“6.22”事故发生后,为加强监管力度,利用人员位置管理系统等考勤手段,对比设备检查人员轨迹,监督相关人员工作。通过持续强化机电运输过程管控,没有出现工伤事故和较大机电设备事故。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2020年7月至12月,山南井查处机电运输隐患66条,对相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处罚6100余元。2021年,山南井严格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加强了绞车钢丝绳检查、绞车道安全状况、通风系统等方面的检查力度。

  (三)煤矿反“三违”工作开展情况

  山南井“6.22”事故发生后,矿井加大了反“三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制定了《山南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花鼓山煤业公司“三违”界定及处罚规定》,在实际生产中得到贯彻落实。

  1.煤矿查处“三违”工作总体情况。2020年1月至6月查处“三违”76人次,其中机电运输“三违”11人次。事故后,山南井加大查处“三违”工作力度,2020年7月至12月“三违”87人次,其中机电运输“三违”现象20人次。2021年持续加大反“三违”力度,2021年1月至7月查处“三违”人员161人次,其中机电运输“三违”人员17人次。

  2.工伤情况。2020年煤矿工伤19起,其中1月至6月份13起,7月至12月轻微伤6起。2021年至今,轻微伤事故6起,杜绝了机电工伤,全矿井消灭重伤及以上事故。通过工伤情况统计对比,山南井反“三违”效果初显。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1.开展了“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事故后,山南井召开专题会议,重新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学习了相关制度文件,完善修订了活动实施方案。分类分级学习培训全员覆盖,其中安全管理人员累计193人次,矿井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15人参加了“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培训,全部考试合格。2020年下半年对“6.22”事故责任人员和“三违”人员进行了“靶向式”再培训75人,所有参加培训人员全部考试合格,同时还对17个工种307人进行了学习培训,所有参加培训人员全部考试合格。

  2.每周开展一次安全学习。安全学习由各工区自行组织本工区进行安全学习,学习内容主要以岗位应知应会安全知识、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等材料为主,挂点矿级领导到工区现场督导,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参与的积极性。

  3.开展了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每月开展一次事故案例警示教育。以山南井和其他煤矿企业历年发生的安全事故案例为警示材料,组织干部职工结合自身岗位,就事故原因和教训开展讨论,使干部职工深知违章的危险性,达到警示教育效果。

  (五)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1.压缩管理层级,改革管理体制。山南井原管理层级较多,2020年9月份开始撤销原花鼓山煤业公司煤矿安全管理层级,公司安全管理与山南井合并,原公司主要安全管理人员任山南井安全管理人员,将原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与山南井合并,充实山南井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机构。现阶段山南井安全管理层级简化,分工、责任较以前更为明确,安全管理、监督更合理、高效。

  2.明确安全目标和责任。山南井为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制定了《花鼓山煤业公司关于加强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花鼓山煤业公司2021年安全奖惩考核办法》和《花鼓山煤业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执纪问责管理办法》,重新完善设置了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科室,明确了矿井班子成员的分工和职责,特别强化“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安全职责。花鼓山煤业公司制定了《关于加强干部作风管理的特别规定》,对干部值班、下井跟班带班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由纪委组织检查、抽查、通报考核,通过钢性约束强化干部履职担当。

  (六)安全投入情况

  2020年6月份以来,山南井共投入900多万元提升安全科技水平。其中更换性能不稳定、安全系数低的绞车9台(套),安装智能矿灯充电架6套,智能电机综合保护装置15件(套),为减轻劳动强度,购买皮带式运输挖掘装载机2台,提升了相关设施设备安全保障水平。

  三、事故责任人员、责任单位行政处罚、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及其结案批复文件追究责任人员共有15人,经核查有关文件和档案,山南井、花鼓山煤业公司和其上级公司江投集团安源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对11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了党纪、政务处分,并放入个人档案,对其余4名责任人已按结案批复要求处理到位。

  (二)对事故单位和个人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及其结案批复对事故单位和个人的行政处罚决定,经查阅煤矿及其相关责任人提供的“江西省非税收入通用票据”山南井的45万元行政罚款已缴纳到位,相关责任人的4.81万元行政罚款已缴纳到位。

  四、山南井职工受教育情况

  为深刻吸取山南井“6·22”事故教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山南井“6.22”事故后,停产整顿29天,在停产整顿期间开展了全员安全培训,培训时间3天,共计501人参加培训考试,考试全部合格。2021年矿井利用全国“两会”放假期间,组织了一次分专业、分工种的全员技能培训,培训时间3天,共计406人参加了培训和考试,考试全部合格。2021年3月至7月山南井为强化安全整顿工作,分四个阶段,每阶段半个月,委托安源煤业集团矿山培训中心对班组长以上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技能培训,共计91人参加,经考试全部合格。

  五、评估意见

  评估组一致认为,山南井“6·22”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已经落实到位,行政处罚已缴纳到位;开展了事故警示教育和举一反三活动,有关事故防范措施已得到贯彻落实。

  六、工作建议

  1.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提高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政治站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不断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持续加大“反三违”工作力度。加强安全思想教育,统一思想,增强干部职工“反三违”意识,引导从业人员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明确责任,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确认,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用好 “反三违”台账,认真分析“三违”行为原因,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3.要强化薄弱环节安全管理。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切实抓好提升运输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强化源头防控,严禁设施设备带病运转。要扎实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将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切实做到“防范于未然”,进一步提升治理与整改力度,确保安全生产。

  江西花鼓山煤业有限公司山南井“6·22”运输事故

  调查评估组

  2021年8月27日